面对情敌到来,梁梦秋以并不友好的态度接待了她。两人针锋相对,交谈片刻,童颜乘其不备,忽然掏出一把尖刀,抵住了梁梦秋的咽喉。机场严格的安检当然不可能允许童颜将这把尖刀早早地就带在了身上,而紧迫的时间安排也不可能允许她下飞机之后从从容容地去百货商场挑选合适的作案工具,所以这把凶器极有可能是她临坐飞机去旅游之前就已经准备好,并且存放在机场的行李存放处的。
童颜练过健美操,梁梦秋有哮喘病,身子一向孱弱,加上又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所以童颜要用凶器挟持、控制甚至制服章家的女主人并不困难。
童颜拿出一台微型录音机,逼迫梁梦秋念出一段她写在纸条上的话,这段话就是后来梁梦秋在“电话”中说的那段“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们这对狗男女”的话。
然后,她逼迫梁梦秋喝下了一杯混杂有氰化钾的咖啡。童颜是搞摄影的,身上揣一包氰化钾是很容易的事。
梁梦秋喝下毒咖啡,在情敌的注视下很快中毒死去。
童颜把她的尸体拖到床上,用纸巾擦拭过所有自己有可能留下指纹和痕迹的地方,伪造好自杀现场,把冷气开足,然后收起录音机,拿了梁梦秋的手机,悄然离开。
童颜交待说,自己只在章家待了半个小时。
但根据推测,她想要有条不紊地完成上述“工作”,半个小时时间显然不够,她有可能在章家待得更久。
昨晚她与章显学在住所楼下相会时,约是晚上七点十五分左右。
从章家坐出租车到市区花苑小区,约需三十分钟。
据此推测,童颜离开章家应该在下午六点半至六点四十五分之间。
但她怕说出实际时间会遭人怀疑,所以撒谎说只在章家待了半个小时,为了弥补这中间的时间差,她只好虚构了从章家出来之后又回影楼为一位妇女的两只宠物狗拍照浪费了数十分钟的故事。
事实上她无法找到她所谓的“那位妇女”,也没有足够的旁证证明她所言属实。
昨晚回到住处之后,童颜不动声色地与情夫缠绵一番,然后借口洗澡躲进浴室,用偷来的梁梦秋的手机拨通了自己家里的电话。
电话响起时,她故意叫章显学去接。
她知道章显学行事一向小心谨慎,尤其是在情人家里的时候,接电话一定会先看看来电显示。
她也料定章显学一定不敢接这个电话。
果不其然,章显学一看来电显示上显示的是老婆的手机号码,顿时慌了手脚,急忙叫她出来接听。
童颜一边答应一边将早已准备好的微型录音机打开放在手机前,然后再跑出来装模作样的接听电话,而且故意与章显学靠得很近,好让他也隐约能听到话筒里传来的梁梦秋意欲寻求自我了断的声音。
章显学不知有诈,一听妻子似乎有自杀的念头,立即驱车赶回。
临出门前,童颜借进浴室换衫之机将微型录音机收了起来,并且毁坏了磁带,然后将其放进垃圾袋,顺手丢到窗下的垃圾堆中。
她又将梁梦秋的手机带回章家,趁着章显学毫无注意,将手机又放了回去。
因为有了这一番做作,当章显学回到家看到妻子的尸体时,顺理成章地就会以为梁梦秋是服毒自杀,怎么也不会怀疑到童颜头上来。
“不过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最后,罗哲坐在审讯室里,居高临下地看着浑身颤抖的童颜说,“在整个作案过程中,你一直胆大心细,有条不紊,完成得非常出色,但在最后,你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当你躲在浴室里打录音电话时,为了掩盖录音机的声音,不被外面的章显学听见,你故意忘记关上花洒,让哗啦啦的流水声盖住录音机播放的声音。这一点你设计得非常巧妙,但你却忘记了,洒水声能盖过录音机的声音,却也照样能通过手机传入电话话筒中。在旁聆听的章显学起初以为梁梦秋是在浴室里打电话,后来经过我们警方检查证实,章家浴室在此前一到两个小时之内,绝对无人用过。手机是梁梦秋的手机,声音是梁梦秋的声音,但电话中夹杂的花洒流水声却不是梁梦秋家里的,这只有两种可能:其一,梁梦秋是在朋友家或宾馆浴室里打电话,其二,打电话的人根本不是梁梦秋。据邻居反应,当时章家灯火通明,不像家中无人的样子。假若那时梁梦秋还活着,肯定不曾外出。这就只剩下第二种可能了:有人偷了梁的手机,躲在某处浴室打电话。但电话里又怎么会有梁梦秋的声音呢?唯一的解释是事先已经录好了音。由此深挖下去,警方终于找到了这桩命案的突破口。”
直到听完最后一个字,童颜才彻底明白警方的意思,顿时情绪失控,双手扯着头发,跺足尖声大叫道:“不,不,我不是杀人凶手,我没杀人,你们搞错了,我没有杀人……显学,你快点救救我,我是被冤枉的,我没有杀人……”
罗哲冷眼旁观,道:“你不承认也没有用,只要证据确凿,即便是零口供法院也可以判你死罪。今天到此为止,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下去好好想想,明天我再来问你。”
“不,不,我是冤枉的,我没有杀人……”
被两名女警架下去的时候,童颜发出两声厉鬼一般的尖叫,激愤之下,把头一偏,竟然晕厥过去。
17:00
章显学坐在蓝天咖啡屋里,下午的阳光透过临街的落地窗玻璃斜照进来,他将位置向里挪了挪,尽量避免阳光照射到身上。
在他对面,隔着窄窄的咖啡桌,端坐着一位三十来岁的年轻少妇,皮肤白皙,相貌竟与童颜有七八分相似。
她戴着一副精致的近视眼镜,气质娴静而端庄,却是与童颜大不相同。
两人相对而坐,默默地喝着各自杯子里苦涩的咖啡,偶尔目光在空中相遇,都会流露出一种微妙而复杂的神情。一杯咖啡喝完了,谁也没有开口说话,也许对于他俩来说,用眼神交流就已经足够了吧。
不知过了多久,女人看看表,起身说:“时候不早了,我该走了。你太太的事,我听人说了,你要多保重。”
章显学眼圈一红,略带忧伤地说:“事情都已经处理好了,凶手也已经抓到,我没事,你放心。”恋恋不舍目送女人离去之后,他怅然若失的目光久久不能收回。
大约独自一人静静坐了十来分钟,章显学起身买单,正要走出咖啡屋,忽然从大门外涌进数名警察,走在最前面的是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副队长罗哲和另一个身形魁伟、身着便衣的中年大汉。
罗哲挡住他的去路,向他出示了逮捕证,说:“章先生,很抱歉,你被逮捕了。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项权利,你所说的话将成为呈堂证供。”
章显学神情一变,顿时呆住。
市公安局审讯室里,罗哲指着那位便衣大汉对章显学介绍道:“这位是我们刑侦大队大队长范泽天,昨天他出差去了,今天上午才回局里。他详细了解过你太太的案子之后,断定我们早上抓错了人,杀人凶手不是童颜,而是你。所以我们就把你请到了这儿。”
章显学脸色煞白,神情不安地上下打量了这位浓眉虎目的刑侦大队大队长一眼,强作镇定地问:“你们凭什么乱抓人?小心我去告你们。”
范泽天虎脸一沉,双目中精光闪烁,似乎人世间一切罪恶都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一般。
他开门见山地说:“章先生,废话咱就不多说了,直奔主题罢。我上午一回局里,认真阅读过你太太这桩案子的卷宗、详细了解事发经过之后,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糟了,罗副队他们抓错人了。我先说说我的三大疑点。第一,昨晚十点多钟,童颜接到梁梦秋‘打’来的电话,将电话内容转告给你,你当时只说了句‘别理她,她就是这样神经兮兮的’,就进了厕所。但当你从厕所出来,再拨打你太太的手机时,对方已经关机。如果童颜真是杀人凶手,如果罗哲推理正确,如果那个深夜电话真是童颜用放置在浴室里的手机和微型录音机炮制出来的,那么打完电话之后,童颜并未离开过卧室,又怎么有机会立即关闭手机呢?而且我检查过你太太的手机,是那种老式的三星牌,并无自动关机功能。第二个疑点是袋子。今天早上小吴在童颜住处靠近浴室、厕所窗口楼下的垃圾堆中搜寻到一个塑料垃圾袋,里面装着微型录音机、磁带等作案工具。今天上午我又特意去童颜家里看过,她是个极爱干净的女人,厨房、厕所、浴室的墙壁上都悬挂着一叠准备用来装垃圾的塑料袋。也许因为她是搞摄影搞艺术出身的缘故,就连选购垃圾袋这样小小的日常生活用品都很有讲究,每个屋子里放置的垃圾袋颜色式样都不尽相同,厨房里放的是纯白色的袋子,浴室里放的是带玫瑰花图案的袋子,厕所里放置的是印着卡通人物的塑料袋。而小吴捡到的那个垃圾袋,正是一个带卡通图像的白色塑料袋。所以我基本可以肯定,这台微型录音机不是从浴室丢出的,而是自厕所窗口丢出的。第三,什么电话中夹杂着花洒流水声,什么进卧室时没看见梁梦秋的手机后来却又发现手机放在电话台上……等等,这些对童颜极为不利的、引导罗哲怀疑到她身上的线索,基本上都是你的一面之辞,所以可信度大打折扣。综上所述,我大胆推定,假如真的有人用手机和微型录音机导演了这场离奇的杀人案,那么这个凶手绝不会是童颜,而是你——章显学。”
面对刑侦大队长的指控,章显学宛如听到了天底下最滑稽的笑话一样哈哈大笑起来,说:“范大队长,你的想象力可真丰富。我章显学自问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什么一定要含血喷人冤枉我行凶杀人?昨天下午五点半我就离家出门,去市区花苑小区等候童颜回来,直到夜里十点多钟接到我太太的电话才立即赶回。你说我杀人,那我问你,我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杀人了?”
“你昨天下午五点半离家出门,这是没有错的。但是你出门之后,并未立即去你要去的地方,而是连人带车躲进了离你们家院门不远的湖边树林里,等着童颜到你家来。”
“笑话,我怎么会知道我妻子约了童颜到我家见面?”
“你当然知道,因为就是你用你太太的手机发短信约童颜来的。你太太早已风闻你与童颜的关系,见到她以为是她自己找上门来的,所以并未起疑心。童颜说她只在你家跟你太太单独相处半小时就离开了,这也是真的。你躲在树林中看见童颜离开之后,便立即返回家中……”
“胡说,谁说我回过家?你有证据吗?还是有人看见我回去了?”
“你是在童颜离开后、约莫下午六点钟的时候回家的,当时无人看见,但却有人听见了。我们走访过你家邻居刘嫂,她住在你们家东面,两家之间只隔着一道一人多高的院墙。昨天傍晚刘嫂在自家院落里浇花,约莫六点钟光景,她听到院墙隔壁你家的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一直走到你家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