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我也知道,但是这一次的疏忽,差点吓破了自己的胆子。
“还诈尸呢,哈哈哈。”胡科长在嘲笑我。
我顾不上理他的嘲笑,因为我还没有回过神来。
就这样,我面色苍白、双眼血丝的来到了省第一人民医院。然后就这样邂逅了小青华和他的爸爸妈妈。
确证了假死的老人的头部损伤是对冲伤后,我们心里放心了许多。
对冲伤是指在创口对应部位的脑组织有出血和挫伤,而且在其相对的对侧脑组织处也有出血和挫伤,而这一处的出血挫伤不伴有头皮的损伤和颅骨的骨折。这是在颅骨高速运动过程中,头颅突然静止,形成了头皮损伤处的脑损伤,因为惯性运动,对侧的脑组织撞击颅骨内壁,也形成出血和挫伤。所以对冲伤基本可以确诊是头部减速运动形成的损伤,比如摔跌、头撞墙等。
而如果是用工具直接打击头部,会造成头皮、颅骨损伤,其下脑组织出血、挫伤,但是在对侧的脑组织是不会出血挫伤的,这种损伤叫打击伤,是在头颅加速运动过程中形成的。
拿到了这个结论,我们立即和现场的痕检员联系。
痕检员小吴的语气也非常轻松:“现场发现一个滑跌的痕迹,是老人自己的鞋子形成的。在整个二楼,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痕迹,窗户也看了,和梯子上一样,只有老人自己的指纹。”
“没有出入口,这就是个封闭的现场。”胡科长面色很轻松,“这符合老人晚上去开窗透气,走回床上的时候滑跌摔倒,伤了头部,但是不是很重。然后他自己爬上床。后因为颅脑内有出血,就出现了呕吐、昏迷、假死的情况。”
“嗯。”我完全轻松不起来,我的脑子里全是大眼睛男孩小青华的样子。
“让侦查部门继续调查吧,没有其他情况,这就是一起意外事件。”胡科长很高兴,回头看了看我,“你,不是还没回过神吧?”
“不是。”我一五一十的把小青华的事情告诉了胡科长。
胡科长的眼神也黯淡了下来,掏出了200块钱,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都是命,你也别纠结了,这是我的意思,你帮我带给他。”
多么可爱的一个孩子,他还没有来得及享受人生的美好,生命就开始进入了倒计时的状态。关键是他那乐观、勇敢的精神,深深的感染了我。一个6岁的孩子,知道自己父母的苦,面对死亡却没有丝毫的恐惧。
我觉得我不能袖手旁观,虽然他只是我的一个普通病人。
回到宿舍,我二话不说找出了自己的存折。虽然这个时候我还没有工作、没有自己赚钱养活自己,但是也有一小笔存款。都是爷爷每个月偷偷的塞给我这个宝贝孙子的,我没有用,想存起来等工作时买个像样的礼物送给爷爷。不过在这个时候,只有委屈爷爷了,救人要紧。虽然不多,但至少也可以让小青华在这个世上多流连几天。
室友受到我的影响,纷纷慷慨解囊,就这样七凑八凑,也凑了快五千块钱。这对于没有上班的我们,实在不是一笔小数目。
第二天,我轮休。于是我高高兴兴地跑去玩具店,给小青华挑了一件小礼物,怀揣着五千块钱,向省第一人民医院走去。
当我抵达时,发现省医的气氛有些不对,有不少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没有在自己的门诊或科室工作,而是纷纷向康复门诊的方向走去。有两辆呼啸着的警车也向康复门诊的方向驶去。
我也没有在意,径直走到了脑外科的病房。
进了病房,突然有一种不祥之感涌上心头,因为我发现病房里的人特别少。
我拿着给小青华买的玩具快步走到了小青华的病房门口。病房内居然空无一人。
我的后背一凉,那种不祥的预感越发的浓重。
我急忙跑去值班医生的办公室,值班医生正在用双手撑在窗台上向楼下眺望。
“医生,我是17床吴青华的朋友,请问。”
值班医生用手指了指楼下:“我也在看呢。听说17床病人昨晚失踪了,今早在康复门诊门口的池塘里发现已经淹死了。”
等值班医生纳闷为什么没有回声而回过头的时候,发现我已经不在门口了,我扔了礼物,向康复门诊的方向飞奔而去。
到了事发地点,池塘的周围已经围满了围观的医生护士和病人家属,隔着人群,听见了一片哭声。我推开人群,走到警戒带旁边,拿出证件给守卫的民警看了看,掀起警戒带走到了池塘边。
这个池塘是美化医院环境的一个小池塘,水不深,也就1.2m左右,但是小青华下水的话,能没顶。
池塘的旁边,站着几个警察,都是熟悉的面孔。尸体已经打捞了上来,我的师哥李华正在对尸表进行着检验。
我挪着重达千斤的步子,慢慢的走到了尸体旁。
一张熟悉的脸,一双熟悉的大眼睛,和惊恐无助的眼神。
死者就是我的第一个病人,那么惹人喜爱、那么让人心疼的,一个乐观、坚强、勇敢的小男孩--小青华。
第七案】大眼睛男孩(4)
小青华就那样躺在那里,瞪着那双可爱的大眼睛,却没有了神气。小青华的爸爸吴敬丰坐在警戒带外,轻轻的抽泣。付玉好像大哭过一场
,已经精疲力竭,无力的坐在吴敬丰的身旁,脸上的泪渍还未风干,她绝望的望着天空。
他们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到来。
小青华的口鼻腔附近附着了白色的泡沫,两只握紧的小手里攥着水里的水草,初步看,他确实是溺死无疑。
李法医回头看了看我惊愕的表情说:“怎么了?认识?”
我木然的点了点头。
“长的挺可爱的孩子,可惜了。”李法医低头继续进行尸表检验。
“睑球结合膜可见出血点,指甲青紫,窒息征象明显。”李法医一边检验尸体,一边缓缓的说,“口鼻腔粘膜未见损伤、颈部皮肤无损伤
出血。”
这是法医尸表检验的一般方法,在确定死者系窒息死亡后,必须确定是否是外界暴力捂压口鼻腔、扼压颈部导致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排除
了以后再确定有无溺死的征象,这样就等于是排除法和认定法同用,避免漏检、误检而对案件的定性发生错误。
“口鼻腔附近见泡沫,指间检见水草样物。”李法医边说边捞起水里的水草,“与池塘内的水草形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