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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难的魔王不如猪》
作者:绝世猫痞
文案:
朱烨在海城就是个人神共愤的存在,仗着有个黑道教父的爹,一手遮天说一不二,要不是身上有件东西不大好使,能把天都给日了。
可惜遇上了魔尊墨斛(hu),他这辈子只有被日的份儿。
这是一个黑二代骑着老公拖着儿子报复社会的欢脱故事,装逼精英受x精分痴汉攻,强强互殴,至死不渝,感动中国。
现代耽美,1v1,he,轻奇幻,轻极道,三观碎,口味重,还涉及人兽、强制、男男生子等,节操过高者观后恐导致轻微不适,需谨慎选择。
内容标签:强强 生子 黑帮情仇 灵异神怪
主角:朱烨,朱墨(墨斛) ┃ 配角:安德鲁(牙兽),王启贵 ┃ 其它:极道,巫,魔幻
编辑评价:
朱烨是海城里积威百年黑道世家的独苗,从小乖张狠辣,标准的二世祖性格。烨少在二十四岁大寿的时候,收到了所谓“未婚妻”送来的萌宠宠物猪,然而他却没想到,这只看似蠢萌的宠物猪,其实是落难的魔尊墨斛。从此,说一不二、人人惧怕的黑道少爷朱烨,开始了他天杀的宿命…… 文章将极道黑道和灵异神怪相结合,却毫无压抑感,加之作者文笔流畅欢脱,使得整体基调轻松诙谐。全文开篇就埋下了伏笔,霸气侧漏的魔尊被仙君封印,不得已附身成宠物猪的设定大胆新颖,吸引读者眼球。看似蠢萌实则精分的魔尊大人,处处无下限卖萌,也成为了全文最大的萌点。
【一】早生贵崽
1
1、今日大受
海城,七月流火。
天幕刚刚暗下来,海滨酒店门前的广场上开着巨型音乐喷泉,各色豪车络绎不绝地驶进来。车上下来的人非富即贵,商界新贵、本土世家,甚而至于政界要员,整个海城的上层名流几乎一个不落。
今天是个大日子,朱家掌门砂爷的独生子二十四岁生日,海城当地风俗,二十四的生日是要大办的,因此连一向低调的朱家也不能免俗,包下本城规格最高的酒店,广发请帖大肆操办。
朱家是海城积威百年的黑道世家,把控着附近海域几乎全部的海运渠道,家主朱砂掌舵三十年,至今已是六十出头年纪,女人不少,儿子却只有一个。朱大少单名一个“烨”字,从小性格乖张,两年前在英国学成归来,在家族里办事,风格狠辣干练,说一不二,比起年轻时的砂爷有过之而无不及。
总的来说,是一个合格的二世祖。
“砂爷,恭喜恭喜。”贵宾厅里,海关关长携女伴前来道贺。砂爷今天穿着身传统的中式白绸褂子,领口袖口用白线暗绣着松鹤云纹,将满身杀伐之气掩去不少。他微笑着拱了拱手:“客气客气,来来,牌局都开了,一起上去打八圈先。”
寒暄两句,两人上了牌局,关长点上烟,左右看看:“大少人呢?怎么这么大的日子他这个正经主角倒没影子?”
“他呀,可别提了。”砂爷哈哈一笑,“今天一大早就被狐朋狗友拉出去喝酒,喝到下午四点半才回来,吐了一地,这会正睡着呢,估计等晚宴才能醒吧,你今晚想赢他钱要等后半夜了。”
东帆港口,一艘中型远洋货轮上,砂爷口中醉得不省人事的某人正站在灯火通明的底舱里,脚底下躺着个浑身是血的彪形大汉。
朱大少一身英式定制西服,钻石袖扣在灯光下折射着璀璨的光芒,白衬衫挺扩熨贴,黑色小牛皮鞋光可鉴人,低调中透着高贵儒雅。他长相本就偏冷,皮肤白皙,眉毛挺秀,双目狭长,此时嘴角微抿,眉头紧蹙,一张俊脸更是如同在冰水中淬过一般,周身都散发着冷冽的戾气。
周围的手下连头都不敢抬,个个低头摒弃,噤若寒蝉。
今天这么大的日子,不是动了他底线的事情,朱烨是不会出手的。他这个人天生三观就比较崩坏,又摊上个不黑不白的出身,因此并不把那些寻常规矩放在眼里。但所谓盗亦有道,黑社会也是有底线的,朱烨的底线就是——一不贩毒,二不卖国。
谁想把老祖宗的东西弄到外国去,只要敢走海运,朱大少必然要送他一程,送他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
“烨少,多出来的货柜找到了。”一个手下在他耳边低语道。朱烨“嗯”了一声,脱下西装扔给保镖,拖过一把椅子坐了下来,松一松领带,衬衫敞开两纽扣,一秒钟从温文尔雅的英伦绅士变成了邪魅狂狷的黑帮大佬。他点了根烟,吊着眼看着地上人事不省的大汉,“弄醒。”
货舱里斗大的“no smoking”此刻都成了摆设,没人敢让朱大少把烟掐了,小弟还殷勤地找了个纸杯来给他弹烟灰。
“说吧。”朱烨叼着烟,说话有点含糊,气势可一点都不含糊。刚被救醒的大汉跪在他面前,两个手下一左一右用枪指着他的头。
“说啥?”大汉啐了口血沫子,横道。朱烨阴阴一笑,知道这些人常年在白骨堆里刨食,胆正得很,鬼神都不怕,遑论是人,要想让他们开口,只能来狠的。
“给你三句话。”朱烨吐了口烟,烟头点了点对方的脑袋,“三句话之内,要是听不到我想要的消息,我就把你拆零分销。”
大汉一愣,似乎是没听懂他的话。朱烨动动手指,一边的保镖立刻将他随身的公文包打开,递过去一叠打印纸。朱烨随手翻了翻,阴测测道:“器官捐献书,中英文对照,一式两份,这个是捐肾的,这个是角膜,这个是肝脏……这个咱得放到最后,是心脏,得让你得了绝症以后才能捐。你说人怎么这么麻烦,取个脏器还要几个月的修养才能取下一个,死还死得零零碎碎的,啧!”
他说得慢条斯理,语气平和,但就这么一句话的功夫,船舱里的气温似乎一下子就低了好几度,别说跪着的大汉,连围观的小弟们都有点哆嗦。
“不过这样也好,干你们这行的,很少有能寿终正寝的吧?”朱烨哗啦啦晃了晃文件,递给一边的手下,“让他签字,要是不签就摁手印吧,这年头文盲少,但也不一定就没有。”吸了口烟,微笑着看着筛糠般颤抖的大汉:“你看你虽然没落个全尸,大一半的身子还有人替你用,也算活得别致。我这是替你积德啊。”
“都是北边运过来的文物,四十八件,除了一个两米的石佛头,都是铜器!东西先运到英国,上线是个叫斯蒂芬的鬼佬,再大的买家我也不知道了!”大汉被强按着拓手印,歇斯底里大喊起来,冷汗出得跟不要钱似的,几句话的功夫把衣服都湿透了,“船是宋鲨牵的线,上面办事的人我不知道是谁,但他说是朱家自己人!”
“够了。”听到最后一句,朱烨眼睛眯了眯,几不可查地做了个手势。
大汉立刻像只被扼住咽喉的鸭子一般愣了,张着嘴,口角流出混着血丝涎水来,眼睛突出,眼白上迅速蔓延开红血丝,原来是被朱烨的保镖卡住了脖子。
“开箱。”朱烨将抽了一半的烟头丢在纸杯子里,站起身来。码头管事连忙带他到了多出来那个货柜边。打开门,里堆满了廉价成衣和帆布胶鞋,混杂着樟脑球的味道,让人几欲作呕。
管事让人开叉车搬货,手下们都忙碌起来。朱烨退到一边,刚点了根烟,耳边忽然响起一声轻微的“当啷”声,低头,只见一古旧的圆环从货柜的方向滚了过来,被他的脚一挡,停住了。
什么东西?朱烨弯腰捡起来,发现是一枚青铜指环,足有半公分宽,内圈打磨光滑,外圈刻着繁复细致的花藤,虽然生了绿锈,但看得出做工极为精致。
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朱烨下意识地就把指环给套到自己指头上了。
很多年后,朱烨无数次回忆起这改变他一生的瞬间,最终也没想出来自己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去戴那个指环,明明他不是一个喜欢试首饰的人,平时也绝对没有戴指环的习惯,可当时他确实想都没想就把它给戴上了,就跟中了邪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