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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3

我叫林河。

原本我叫什么名字,我记不得了。是金兰和她父亲救了我,准确的说是捡到我,并把我带回来救活。

醒来后我什么都不记得,不记得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发生过什么,过去的一切我全部都忘记了。

金兰说穿越过森林在河边捡到你,不如就叫你林河。我没有反对,对于一个没有过去的人来说,名字只是一个代号,无关痛痒。

听金兰父亲的话,我好像是从很高很高的地方坠落下来撞坏脑子所以把过去忘记的。他们捡到我时,我身上还有伤,只剩下一口气,差点就活不下来。

是金兰哭死苦活要卖掉家里唯一的一头牛换钱请医生来给我治病,我活下来,金兰家却没有了牲畜,也没办法耕种。

金兰家住在偏僻的山脚下,种着几亩地,她母亲早年病逝,和父亲就靠着几亩地和给旅游的人做饭收入供在城里的弟弟上大学。

我身体痊愈后,自然就留在这里。我并不知道自己以前是做什么的,只是金兰的父亲猜测以前我肯定不是做粗活的人,因为我细皮嫩`肉,更因为我对于他教我的那些农活一点也不会,甚至笨手笨脚总是做坏了。

每当金兰父亲骂我时,金兰都会一声不吭的将我拉走。

金兰长的并不是很好看,皮肤有些黑,眼角下有着斑点,双手因为长年劳动而长满老茧,说话也有着浓浓的方言,只有说的很慢时我才能勉强听得懂。她二十三岁,却异常的能干,家里家外,田里的活没有她干不了。

与她比起来,倒显得我无能、没用。

金兰的父亲是不希望我留下拖累他们,可金兰却毫不在意,只是说多了一双筷子,不要紧。

外面的人都说金兰是看上我的长相才对我这么好,谁让她未来的夫婿是个傻子,傻的连绿帽子是什么都不知道。

听他们说这话时我并没有生气,因为我知道金兰不是这样的人。虽然她没有读过什么书,可我知道她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些人。

金兰听到那些话也当作没听到,该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时常会做一个梦,梦里经常有一个模糊的背影,她低着头一遍遍的说——你若不离不弃,我定生死相随。

——此生不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看见那个背影在听到她的话后会说出“此生不换”四个字,只是隐约觉得可能与我的过去有关。

我是谁,父母是谁,有没有妻儿,又是做什么的?。

很多时候我也会好奇的想知道,可每次努力的想起过去时,我的头就会无比的疼痛,渐渐的我便不让自己去想起过去。

或许我以前不是什么好人,抢劫或是杀人犯,在逃跑的时候发生意外所以受伤,坠落下来。

可梦里的那个女人又是谁?

是我爱的女人,还是爱我的女人?是我的女朋友,还是我的妻子?

我没有告诉金兰我的梦,总觉得那是藏在我心底最深最沉的秘密,是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

金兰知道我想不起以前的事,也没有再问过我以前的事。倒是有和我说过,等农忙后会领我到镇上的派出所,或许能找到我的家人。

从金兰家要走上两个小时才能走到公路上,拦到经过的车辆就能去镇上,要是拦不到就只能脚走上快一天的时间才能到镇上;所以这里的人一年到镇上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

只是还没来得及等金兰带我去镇上时,便已经有人来早这个穷乡僻壤。

当时我正在院子里帮金兰把粮食扛进粮仓,听到有人敲门便去开门。

开门的一瞬间便有人抱住我,我愣住了。

浑身全是灰尘,破破烂烂的我被一个穿着刺绣长裙,长的非常秀气漂亮的女人抱住了。

她的长发犹如海藻铺在后背上,双手紧紧的揪着我的衣服,一点也不嫌弃我身上的脏,眼眶的泪豆大般的往下掉,怎么也止不住似得。

她的声音很轻,很好听,一遍遍的对着我喊,“安臣,安臣……”

这张脸很陌生,可她给我的感觉很熟悉,熟悉的让我的心莫名的疼痛,犹如被刀子一次又一次的刺穿。在她的眼底我看见了关心与担忧,还有深深的牵挂。

“好了,这不是找到他了,老婆,别哭。”她身后的男人面色沉静,清淡的扫了一眼我,将抓着我衣服的女人拉回自己的怀中。

“安臣,我们终于找到你了。”她擦了擦眼角的泪,望着我笑,尽是苦涩与歉疚。

“我……我不认识你们。”

我看见女人脸上的苍白与愕然,男人峻颜上的诧异与不可置信。

“我真的不认识你们。”我艰涩的开口,苦笑的问:“你们认识我吗?”

金兰听到声音将他们接进去,告诉了女人我的情况,他们两个人的神色都变得很奇怪与沉重。我看着她的侧影,忽然想起总是做的那一个梦。

她,是不是就总出现在我梦里的女孩?

我以前是不是很喜欢很喜欢她?否则,为何看见她的眼睛,我的心像是要窒息般的难受?

听完金兰的话,她沉默很久,松开男人的手走到我面前,牵强的对着我笑,“我是沐晚夕,你是程安臣,我们是好朋友。”

“我们……真的只是好朋友?”我迟疑着语气问她。话音一落,站在她身后的男人立刻走过来,阻隔在我们之间,挑衅的对我说:“她现在是我的老婆,是我孩子的妈,你死心吧。”

“阿慕!”女人将男人拉到一边去,脸色微沉的瞪着他,“安臣什么都不记得,你别胡闹了。”

虽然是责怪的语气,我却在他们的眼神里看见很深很沉的感情。

他们一定很相爱。

“我看他盯着你的眼神一点也不像失忆。”叫殷慕玦的男人一脸不爽的样子。

她只是安抚的掐下他的手臂,对着我露出清浅的笑,“安臣,你别理他,我们单独谈谈吧。”

“晚晚……”他不放心的叫了一声,在沐晚夕的眼神射过去,扁了扁嘴巴没说话。

我和她走向了外面,此刻刚好是傍晚,倦鸟归巢,迎面的轻风掠起她的长发犹如跳舞的精灵,不知道为什么这样的感觉很熟悉,就好像无数次一起这样走过。

“我是不是喜欢过你?”我停下脚步,望着她的背影问。

她的脚步停下,缓慢的转身看着我,没有说话。可我在她的眼底已经得到我想要的答案,我是爱她的,曾经很深很深的爱过她。

“我们在一起过吗?”

她迟疑许久,点头。

心像是被什么狠狠的震过,不知道为何这个答案会让我很烦躁,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口腔充满铁锈般的鲜血味,“那我们为什么要分开?为什么我会受伤?我是坏人?”

“不。”她立刻摇头,无比温柔的眸光看着我,“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善良,温暖的人。我们分开只是因为我你有你的选择,我有我的选择,你受伤是为了救我,不是因为你做了什么坏事。”

“程安臣,你叫程安臣,曾经是一个很出色的律师,后来为了接手家族的生意而成为商人。现在只要你愿意,程氏企业还是你的。”

我相信她没有骗我,因为她说的这些我都有很强烈的熟悉感,同样的也有一种很强烈的不安。

“我们真的相爱过吗?”

她怔忪住,眼神流`溢着歉疚的凝视我,紧`咬着唇`瓣许久没有回答。

我想我应该知道答案,哪怕我们从曾经在一起过,她没有爱过我,从来都没有。可是我却愿意爱她爱到失去自己的生命!

“安臣,对不起!”

“不必和我说对不起,因为我已经记不得以前的任何事。”我对着无所谓的笑了笑,胸口却是异常的疼。

哪怕我不记得以前的事,不记得我们之间发生的点点滴滴,可看到她歉疚的目光与难过的神色,我还是会心疼,会舍不得,舍不得她难过。

“安臣,跟我们回去吧。”她抓`住我的衣袖,“我会带你去看最好的医生,一定能医治好你的病。”

我迟疑许久,“我还有亲人吗?”

一片死寂,她揪着我衣服的手指收紧,用力的扯着,良久道:“你还有弟弟,程御然是军机处的,姐姐嫁到国外。只是……只是……”

“只是他们不是我的亲人,对不对!”我接着她的话说下去,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我还有至亲的亲人,来找我的人应该是他们。

“可他们一直把你当亲人。过去发生太多太多事,有很多不开心的事,我不想让你知道那些不开心的事。”

“那就不要让我知道。”我握住她揪着我衣服的手,在她清澈的瞳孔里看见自己释然的神色,“既然这个世界没有我血亲的人,无须我尽孝,那么想不想起过去对我来说不重要,忘掉不开心的也许是命运对我的善待,让我忘记过去那些不开心的往事,有一个重新的开始。”

“我叫林河,森林的林,河水的河。”他对她伸出手,轻笑:“是我的救命恩人金兰取的。”

林河,没有过去的林河,只是活在现在和未来的林河。

不是程氏的程安臣,亦不是那个爱你胜过爱自己的程安臣。

沐晚夕的眼底涌上一层薄薄的水雾,红唇被她咬出一道很深的痕迹,揪着他的袖子逐渐的往下垂落,想是身体里的力气被人抽走一般。

“安……不,林河,你真的不愿意跟我们走吗?”沐晚夕视线看着周围的环境,有山有水,山水秀丽,天蓝白云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可是不适合程安臣,这根本就不是他的世界。

“你……让我考虑考虑!”看到她眼底的渴望,我犹豫了。

从他们的衣着和谈吐我能感觉到原本的自己与这里是格格不入的,留在这里,还是与他们一起走,一时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决定。

她抿唇淡淡的笑起来,“没关系,你可以慢慢考虑,我们会暂时留在这里,等你的决定。”

“我们回去吧。”

说完,我等着她先往回走,夕阳将她的背影拉的很长投影在地面,倩影缓慢的移动,仿佛与梦里的背影重叠在一起。

她突然停下脚步回头看我,“怎么了?”

“没事。”我抿唇一笑,迈动脚步跟上她,一起往回走。

金兰和殷慕玦看到我们回来都松了一口气。殷慕玦走到她的身边,立刻揽住她的手臂亲昵的仿佛是在宣布主权,而她回应的是淡淡的笑容,四目相对的深情,是任何人都闯不进去的。

“林河,你没事吧?”金兰担忧的眸光看着我,犹豫又复杂。

“没事。”我摇头,余光看了他们两一眼,“他们要留在这里几天,可以吗?”

金兰迟疑几秒点头,“没问题。不过我们家很穷,环境不是很好,希望你的朋友不要介意。”

我没说话看向他们。

沐晚夕立刻说:“当然不会,我们之前也住过这样的地方,还挺喜欢这里的风景。”

金兰去为他们准备房间,我继续将粮食扛进仓库里。

她和殷慕玦站在一旁一小会后,一言不发的帮忙收拾,没有娇气与嫌弃,理所当然一样。

晚上金兰和沐晚夕睡一起,我和殷慕玦睡一起,只是我睡不着,脑子一片空白,可又非常的混乱,便起身去院子里坐坐。

高高的夜空挂着月牙,苍白的光束笼罩着这僻远的地方,寂静而宁静,甚至能听见草丛里虫子的声音一声一声的叠在一起,高低起伏,绵绵不绝。

殷慕玦走到我身边坐下,不着痕迹的扫了我一眼,什么话都没说。

我递烟给他,是金兰手做的烟,不值钱,可醒来之后我就喜欢这东西了。他摇头,压低声音道:“她不喜欢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