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回家(2 / 2)

若非她附身的是个衣食无忧、可以恣意妄为的富家小姐,只怕,她在这个时代还活不过一个月。

而到了与林淮相处的时候,她就更过分了。因为对方皮得跟她妹似的,她就想帮对方紧紧皮,把人家从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富家小姐,强制性地拉到和自己同一个生活水平线上,美其名曰:让林淮先适应以后的命运。

她到底要有多可笑,才能自认为可以将林淮的思想给掰“直”?要知道,小说里,没了父亲之后,林淮宁愿一头碰死,也不愿屈居于女主林沅的麾下苟活。

长幼有序,嫡庶有别;人分等级,阶而有差;女郎生则尊贵,男人自为下贱。这些念想在林淮、在世人眼中如同至理,理所当然,自古有之。

「一个女人家里藏着男人的画像算什么大事?况且,还是她亲手所画,多风雅、多有才,就是人太多情了些。反倒是那个被画到纸上的男人,一个良家男子,未经媒妁,私相授受,噫。呀,他甚至自己开了一家医馆,二十多岁了也未有个妻主——这男人一定是恨嫁了,才会这样大胆妄为,勾引邻人。」

类比男尊女卑的古代,林湘几乎能想象到这事被爆出以后,街头巷尾的流言。

林淮不可能想不到这些,但她压根就不认为,一个男人的名声,值得她去维护。所以面对自己的怒气,她只觉得委屈——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捉弄啊,对七姐你无伤大雅,为什么你要发火?

林湘从有没如此深刻地意识到——在今后的人生中,她会一辈子充当一个不合群的异类,作为一个异世界孤身而来的幽灵而活。

“寻书,你真的……想在书舍里做工吗?”良久,一室饮酒吃菜的笑语声之中,她轻轻询问。

“嗯,我想帮你。”寻书毫不犹豫道,表情坚定又真诚,看不出任何矫饰之意。

这是她想听到的回答吗?林湘不知道。

她只是点头,拿起那盅一直放在手边的酒,与寻书碰杯,慢慢地饮了。这酒的度数很低,可她却不是个能喝酒的,一杯下去,她捂住嘴咳了两声。

因着下午还要开店,午宴并没有持续太久。众人吃饱喝足,结账出门,林湘出了食坊,行了几步,瞥见那身熟悉的衣裳,她才发现林淮并没有走,对方靠着墙角、抱膝而坐,整个人缩成一团,一副被世界抛弃了的可怜相。

“八妹。”林湘停下脚步,轻轻喊她。“你……没走?”

林湘还以为,没了她的管束,林淮会立刻回家去。

林淮当然想走,但是,她即使要走,也是在运用智谋、顺利反抗了七姐的压迫之后,再留书一封扬长而去。现在,七姐不管她了,她直接就能回家,这算什么?

她抬起头,看着喝了酒脸色发红的七姐,喉头滚了滚,千思万绪化作一句:“七姐……我惹你生气了。”

我不该……拿你的名节开玩笑。

“先起来再说。”林湘垂下眼睫,她弯腰伸手,把这个便宜八妹从地上拉了起来。

惹她生气?不,纵是没有林淮,今日的事情也有可能发生。画就放在她的书房里,一张一张,不只是柳大夫的。若是被他人发现,声张了出去,后果比今日严重得多。

她不气林淮,她气的是自己,悔的也是自己。

气自己没有认清这个世界的现实,妄加干涉剧情;悔自己冒犯他人私画画像,以致差点出了岔子。

她牵着林淮回了书舍。

下午的生意较上午冷清了一些。看过热闹,来买书的客人自然是少了。这正合林湘的意,她现在无心应付这些客人。

林淮下午乖了很多,捧着一本书坐在柜台后的椅子上一页页翻看,还不时朝她的方向瞄一眼。

半途,她甚至找出了林湘之前揉皱弃用的广告单,一张张铺平,夸林湘画得好看。

林湘知道自己的斤两,画起国画来,她哪里比得上林淮呢?但既然林淮有心示好,她便也认真听着。

见林湘肯搭理自己了,林淮来了精神,一句句地跟她谈画画的关窍。

琴棋书画四艺之中,林淮尤善琴艺,对其他叁样只是平平,她铆足了精神,努力回忆教画的先生授课时所言的绘画之道。

闲话半晌,林淮肚子里快没了货,急得额头冒汗,林湘最懂相对无言的尴尬,也不为难她,起身招呼顾客去了。

林淮松了口气,把七姐的广告单放回柜台的抽屉里,继续看她的闲书。

“姑娘,地上掉了张纸。”一个书生打扮、叁十出头的女人道。

林淮伸头一看,是一张广告单,也不知是何时从柜台上落下去的,纸上还留下了一个灰扑扑的脚印。

她一阵心虚,慌忙在书舍里找七姐的身影。见林湘在书舍另一边和买书的人闲聊,才松了口气。

她起身把广告单拾起来,拍了两下,脚印的痕迹依然明显。纸上画着枯石与红梅,七姐的用笔和着色总是透着古怪,那枯石和红梅神意不足,反而有点现实里的样子。

反正这张纸也用不上了,这样想着,她把广告单迭好,没有放回抽屉,随手夹进了书里。

一本书看至一半,纸上突然落下一道暗影。

“八妹。”寒若冰雪的嗓音自头顶而落:“在外玩闹数日,该回家了吧?”

林淮一个激灵,猛地抬头,撞进一双深邃而冰冷的眼瞳之中。

容貌昳丽,而神似寒松的女人立在柜台前,自高处俯视着她,嘴角扬起一抹恶意的弧度。

——林沅。

vvvvv

林沅终于出场啦,撒花。这章近4000字,早想收笔不写,但还是想停在一个合适的地方。不好意思,发晚了,若有错字明天再改,留言也明天回,睡了。/睡不着改了下文,把不通顺的地方理了理,真4000了。日喔,在po里我绝对是高产的作者。

之所以花那么多笔墨去写林淮的出走与归家,是因为,她是连系湘湘和原书的桥梁,是湘湘成长必经的挫折和观察世界的窗户,更是之后不少事件的引子。

还有,虽然题材是女尊,但女主湘湘其实是支持平权的,不论男女也不分贵贱,她想尊重每一个人,这样写是不是会很怪?

之所以写女尊,一是合理开后宫,二是,想让湘湘活得自由一点。她去了古代,照样能努力适应环境自立自强,只是,过程会很苦,我不想让自家崽崽太累。

首-发:danmeis. (woo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