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城内,一室韶光,帷帐春暖。
头顶的鲛绡宝罗帐晃动个不停,容佩玖脑中模模糊糊闪过些画面。抬手,贴上褚清越汗涔涔的额头,“褚清越?”
“嗯。”
“三十年前,占便宜的其实是你罢?你即使受了伤,也不是我想占就占的,何况还是在不死城。”
他不语,只知卖力。
“还有,一千年前,是你将我困在沙漠中的罢?你还假装迷路和我搭讪。你其实,早就看上我了罢?”
“废甚么话,好好和我生孩子!”他一口咬上她,堵住她的嘴。
他伏在她上方,一颗颗豆大的汗滴落,掉在她的睫毛上。他那张好看的脸渐渐模糊在她的视线中,她干脆闭上眼,他的脸便又清晰起来。在她不知道的时候,他的一切就已经深深地印刻在了她心里。
“褚清越,我爱你。你即使算计我,我也爱你。”她轻声喃喃,“永远,生生世世……”
他一顿,下一刻陡然激烈起来,将她的喃喃声化成了细碎的哼声。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
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他们的人生,从此都是好时节。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我亲爱的大佬们,正文到这里就结束了。
可能会撸一个关于晏衣养成美人爹城主夫妇日常的番外~
感谢所有订阅以及评论的大佬们~笔芯~超爱你们~
下一个故事,写个轻松点的吧,女主完全没有武力值。
名字就叫《跪下吧,小霸王!》
嗯,先存稿~有兴趣的大佬咱们小霸王见,没兴趣的大佬那就日后江湖再见~
这是文案:
护国公府的独苗卫宁乃皇帝义子,人称京城小霸王。
皇帝御驾亲征被困,小霸王挂帅救驾,与邻国公主打了一架之后定情。
班师回朝,皇帝论功行赏,问到小霸王,“儿臣只要休妻。”
原来,昔年护国公为魏国公所害,皇帝为当和事佬,命两府联姻,将魏国公女孟玉良许配给了卫宁。
这日小霸王迎娶邻国公主,路遇魏国公送葬队伍,欲掀翻棺盖羞辱一番,岂料向来懦弱的孟玉良忽然冲出,一头撞死在了棺材上。
没想到啊,一觉醒来,老娘穿成了孟玉良那个倒霉催。
本文苏爽。谁爽?当然是女主啊……
这是一个女主穿成悲催软妹,用气场和金手指所向披靡的故事。
☆、第114章 后记
不知年岁几何的不死城主, 终于要大婚了。
这场婚礼说张扬不张扬, 说低调也算不上低调,却是够特别,在东陆大约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一场婚礼了罢。
那一日,褚清越当着晏衣与处尘长老的面, 在不死城成千上万不死人的见证之下, 与容佩玖拜了天地。
而这些行尸走肉般的不死人, 在见证完婚礼之后,便被褚清越放归了。所谓放归, 便是不再留持,放其灭入天地。而放归不死人, 是不死城主对妻子最郑重的承诺。他原本是个相当自负的人, 却在事关妻儿时, 也变得瞻前顾后起来。
放归不死人,乃是在道祖面前可以称道的功德一件。褚清越要的,是容佩玖母子的万无一失。
那一日夜里,成千上万的不死人化成细细碎碎的晶莹蓝光, 从极西之地的沙漠,洋洋洒洒升向空中,照亮了东陆的西边天空。东陆民众无不推门而出,抬眸观望这一壮观的景象, 人人瞠目,个个结舌,被这奇景震撼得无以复加。
便是在那莹莹蓝光之下, 褚清越吻上了他的新娘。
褚玄商站在昆仑山巅,抬首西望,心情比极西之地的黄沙还要荒寂。
好一场张扬至极的婚礼。
他明白,今生再无望见到那人。从此之后,不死城中只有活人,再无不死人。不死族,将彻底地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中、脑海里。不死城,将成传说……
但凡这世间的夫妻,新婚过后的首要任务不外乎四个字:早生贵子。
二十的孕育与出生,一直是褚清越心中过不去的一道坎。所爱之人九死一生,自己却未能相陪,要多遗憾有多遗憾。
是以,褚清越异常急迫地想要再与容佩玖生一个孩子,弥补遗憾。褚清越盼子之心,道祖可鉴。然而,天不遂人愿,道祖偏要与他对着干。
便是这样一个于普通夫妻而言最简单不过的愿望,到了不死城城主夫妇这里却是用尽手段也不能得偿所愿。多少年过去,文邪与阴善的孩子都长大了,容佩玖的小腹始终平坦不见动静。城主的那一颗焦灼之心,到后来大约就连不死城中的仙鹤都感受到了。
千寻芳常为此打趣他,含有调笑意味地看着他满头银发,说他是“老蚌难生珠”。不过,只要容佩玖在,千寻芳是休想在他兄长面前讨到便宜的。每每她一句“他这老蚌好歹还生过一颗珠”便会将千寻芳噎得哑口无言。
“千重久,该管管你媳妇了啊,再这样宠下去无法无天了!嘴这么毒,也不怕夫君不喜欢。”千寻芳没好气道。
褚清越却一本正经,“阿玖说什么都是对的,说什么我都喜欢。”
“千重久,我是你嫡亲的兄弟!”
容佩玖一叉腰,朝褚双拾勾勾手,“二十过来,告诉你二叔,我们是你爹的什么?”
褚双拾这时看上去已是十岁左右的小少年模样了。他听话地走过来,指指容佩玖,“心肝,”又指指自己,“宝贝,”认真地看着千寻芳道,“二叔,爹爹说过了,我和九九是他的心肝宝贝。对么,爹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