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1 / 2)

上等宠爱 青丝着墨 2265 字 12天前

“神鸟……”

那只大嘴胖鸟飞过来,非常配合落在林深肩膀,和他头上标志性羽翎交相辉映。

“这鸟……的确够神的。”

姜鹿尔看着它嘴上残留的蜂蜜,胳膊上的伤口被风一刮,疼的她倒吸一口凉气。

作者有话要说:  温暖的丛林日子暂时告一段落,男主男二男三们强烈要求露面。

第三十二章

姜鹿尔到底没有跟着林深离开。

在没有搞清楚一个状况之前贸然投入另一个状况, 并不是明智之举。

林深将这神圣的鸟介绍给她, 介绍它犀牛一样的盔突、宽扁的脚趾还有它鲜艳的羽毛, 以犀鸟雕刻祭神是每年“鸟节”和丰收节的传统保留节目, 在那一天, 所有的族人都会相聚在一起。

而今年,还会有新的客人加入。

听说是来自多多岛外的唐人, 他们温和有礼,克制谦逊, 一个个密林寻找散落的部落,寻求土酋的支持。

支持什么?自然是支持留在多多岛的一席之地。

声势比以往的更加盛大,这样的节日, 也是男女青年相看的机会, 年轻的姑娘们早早就催着父母推着装着“小猩猩”和兽皮的车子去换取鲜艳的布匹。

在这时候, 快速猎取人头获得成~人认可,是加入此次丰收节的入门条件。

姜鹿尔安静地听,然后在看似随意的发问和关心下, 弄清了他的部落和这里的距离——大约在两天以上的脚程,这样如果他离开,一来一去她还有四天时间。

他脖子上的钱币是母亲的新丈夫送给他的, 一枚来自唐朝的开元通宝,用细细的红绳加上兽骨栓在脖子上, 这是身份也是部落的标识。

他已经完成了他的任务,得到了两颗人头,就放在悬崖外面的树洞里面。

他们盛大的丰收节万事俱备, 他们部落新加入的人,他异母的妹妹即将嫁给一个华人贵族青年。

他有一只比居居还要听话的猕猴宠物。

他再次对她承诺,如果她现在跟着他回去,会得到极好的优待。

姜鹿尔便用自己的腿伤推辞,这样重的伤,万不可能不休不止走上两天,而且万一路上遇上了敌人,她就是他的累赘。

林深笑:“累赘倒不是——不过,的确是个软肋。”

他慎重的遣词造句极力显出他的不同来,如同像雌鸟展示鲜艳羽翎的雄鸟。

等他扶着姜鹿尔站起来,姜鹿尔心里暗暗心惊,这样一个少年,身高和程砺差不多,手上的肌肉结实有力,已然是一个彪悍的猎人,她仰头看他,下巴上深刻的伤痕显示出少年的实力,姜鹿尔最终确认即使居居全力加上那只猴王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她便愈发显露出自己对少年这份温文有礼的亲切和好感来。

柔软鞣制的树皮加上围裙虽然能遮住身上的关键位置,但是在少年查看她腿部伤口的时候,她明显感觉到了他触碰到小~腿时灼热的掌心。

“一点小伤,休养一段时间就好了。”她不动声色收回腿,随手将一片叶子盖在上面。

林深又看了一眼她的腿,收回目光,转过头去看四周,点点头:“这里很安静,也很安全。”

姜鹿尔心里巴不得他立刻马上现在就走,面上却不流露分毫,她热情留她吃饭,用烤好的面包果和香菇熬制的鱼汤款待他。

林深吃的很开心,临走的时候他竟然将自己随身的帕兰砍刀留给了姜鹿尔,当然,作为回报,他执意索要了姜鹿尔身上的那把匕首。

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没有宣之于口的契约。

姜鹿尔不能拒绝。

“我回来看你的,你需要一点盐巴、伤药,还有衣服。”他这样说。

林深比想象更加细心,他帮她完善了警报和陷阱,同时修缮了面包树的伪装,至少从表面看来,这里只是一个安静的碧潭而已。

他做好了足够的一切,然后循着原路返回了。

原本,他已经打定主意将那头颅像别的青年一样挂在长屋上,叫那几个犹犹豫豫的姑娘看看,谁才是真正的男子汉,然后现在,他突然觉得不需要了。

心里仿佛装进了某样东西,叫他脚底生出无尽的力量来。

他只用了一天多的时间便回到了部落。

整个部落都在节日前奏的热烈中,身上穿着鲜艳衣裳的姑娘们手臂上戴满了明晃晃的银镯,她们站在长屋的台阶上,柔软的腰~肢随着鼓点轻轻晃动,但她们看着却不是他。

而是来自多多岛外的贵宾。

年轻的华族使者和其他人,这些男人衣冠楚楚,就像幼时他模糊记忆中的哪些人群,他们都是短发,面庞干净白~皙,手指修长,他们的腰间别着□□,嘴角带着微笑。

林深的好心情瞬间消失了。

他带着两颗狰狞的人头走过祭台下面的鲜花草地,直到屋主看到了他,林深不得不停下来打招呼。

他的身量在一众族人中很是出众。所以那些贵宾们在觥筹交错间看向他。

他的后脑勺还带着面具,那是为了避免在林中被老虎偷袭,因为老虎从来不会正面去捕获猎物,一个粗~鲁的声音在他后脑勺上问:“这是什么?”

这对他来说是一种挑衅,林深第一反应去摸腰间的刀。但是腰间的刀已经没有,他摸~到了那把小小的匕首,却松开了手。

“呵呵,这个,是神的庇佑——带上它出去,老虎都会避开。”作陪的屋主回答。

“咦?”那个男人似乎更加好奇,伸手想要去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