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导老狐狸似的笑了,他一个字都没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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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 might've let you hold her hand in school,”
听了一段主歌,米区观众纷纷爬上天网发表自己的看法:
“好有劲的歌!”
“格瑞斯比不了!”
“瞧她那眼神,瞧她那姿势,oh我爱上她了。”
“简直是轰炸,轰炸般的听觉享受!”
“华区歌手都那么厉害的吗?还好我们隔得远。”
“不得不说,我从未见过如此倾城绝艳之人。”
“她好厉害!”
有同感的雪莉不由自主地点点头,点到一半回过神来,颓然地摊在地上,她自诩是摇滚界一线女星,数一数二的那种,但听了慕君的歌声,她清楚,自己最擅长的爆发力都比不过人家。
每个词,每一个词就像炮弹一样打在高音上,一打一个准,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该佩服慕君的唱功还是唱商,这两样无论哪样她都远远不能及。
我能做到那么快的吐字,还全程高音,气息稳定吗?
不能。
她更伤心了。
“just e and show me what your momma gave。”
慕君果然不是随随便便选歌的,陈陈不知不觉中松了口气,她刚听这首歌的名字,还以为会是像《痒》这样的挑逗**歌,同样是带有挑逗**意味的歌曲,《棒 棒》就要大气得多,它们风格迥异,不是陈陈看不起《痒》,主要是,在她心里,慕君就不是会唱《痒》的那种人。
至于慕君是哪种人,她一时也说不出口。
“很好听嘛,”乐评人群里,渐渐有人转换态度,“我们好像太警惕了,这首歌不像你们脑子里想的那样。”
“一会儿你们一会儿我们,你到底代表谁啊你说?”陈陈也有心情开玩笑。
“我们,我们。”
“是的,其实忽略歌词,这是一首很棒的歌,华区乐坛还没有过类似的。”
“可惜她的粉丝们注定听不到了。”
也有人抱怨,“这首歌的难度太高了,我全程胆战心惊担心她破音。”
“一看楼上就是新来的。”
“听慕君的歌,你从来不需要担心她会车祸(破音,走调)。”
“话说,慕君离开也有半年了,现在歌坛的形势不大同啊。新来的乐评人也慢慢多起来了。”
“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陈陈在卧室昏暗的灯光中回复道,在她窗外,阴沉的云层压得很低,风雨欲来。
“wait a mi me take you there”
king在她唱到一半的时候偷偷披上外套,到观众席上给自己留的一个最好的位子坐下,还好他有先见之明,预留了一个位子给自己,他扯拢外套,压低帽檐,像一个最正常的粉丝一样跟着大家拍手尖叫,不得不说,后台与观众席的体验的确非常不同,直面慕君四射的魅力,king也被迷得跟个平常的粉丝一样,险些忘记自己的目的。
慕君彩排的时候,他听一名助理说慕君的rap很棒。
他是一个rap歌手。
所以他特别想知道,慕君的rap和他的区别在哪里,甚至,有没有可以学习的地方。
他和亚伦不同,亚伦平常笑嘻嘻的,就是一个风流多情的花花公子,但他唱起rap来,好像剥开了外面那层壳,露出里面稳重成熟的内核。
而king,脾气火爆,rap也是有感染力,可以唱嗨别人的那种。
“it's myx moscato,”
詹妮弗瞪大双眼。
“it's frizz in a bottle。”
格瑞斯愣住,脑袋僵硬地一点点转向詹妮弗。
她居然能唱rap?!
她一个华区来的歌手rap也能唱得那么好?
同为rap女歌手的詹妮弗欲哭无泪。
“我没听错?rap?”
“所以,慕君丢下king唱这首歌也是有原因的哈哈哈。”
“king: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