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1 / 2)

不可能啊,刚才那首《man'sworld》,就算天赋惊人,没练个三五年灵魂也唱不了,她看起来不到二十岁,能有几个三五年?

更何况,她的第三首歌又换了一个类型,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到底想干什么啊!亚当斯一不留神,笔就转到地上去了,他矮着身子摸黑把笔捡起来,放在膝盖上,闷头苦思。

他没听台上的歌唱,实在是因为这种风格已经听得太多,安的每一首歌都长得一模一样,同样的配方同样的味道,早就腻了。

一个是暗黑风格的古典爵士,一个新派风格的波萨诺瓦,慕君要唱什么歌才能突围而出呢?

这也是何灵三人正在考虑的问题。

“如果换做是我,”黑暗中,宁致远指尖有节奏地轻敲扶手,好像在给台上配乐一般,尽管他人长得其貌不扬,但一双手指节分明,又白又嫩,他敲了半天,还是没憋出几个字来,“我也不知道唱什么。”

“能唱的歌有很多,但能压过她们一头的,我也想不出来,”杨蕾低声附和道,不知不觉中,她早已收起那副标准的冷笑面孔,皱紧眉头一脸嫌弃,“不过我也不会傻愣愣地选自己不熟悉的音乐风格。”

何灵点头,“所以慕君应该很熟悉爵士乐才对。”

杨蕾被她噎了一下,条件反射般冷哼一声,“熟悉不熟悉,她说的不算,观众说的才算。”

“是是是,你说的都对,”何灵耸了耸肩,抬头一看,戳了戳旁边的宁致远,“她唱完了。”

没错,安唱完后,还向爱丽丝丢了一个挑衅的目光,她们在那里相爱想杀,完全没把慕君放在眼里。

“慕君要上台了!”

“慕君要唱她的爵士乐了!”

“慕君要唱她从没唱过的爵士乐了!”

观众席上,许多欧区观众不由自主地直起身来,他们望眼欲穿般注视着后台方向,尽管舞台灯光找不到那,尽管那里黑漆漆的,他们什么都看不到。

这个慕君,已经用一首歌建起了观众们的好奇心,场内歌手席上薇薇安和修都一副“麻烦大了”的表情,慕君用小清新小可爱的风格打入欧区,打消他们欧区歌手的重视后,便露出她的獠牙利爪,用三首完全不同风格的歌曲瞬间提起观众们的好奇心,前一首《man'sworld》已经让欧区歌手们觉察出她的厉害,如果这次的爵士乐也依旧出彩,恐怕他们保卫欧区乐坛联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事实上,现在联盟群存在,也只是苟延残喘,寄希望于下次、下下次打歌能从宁致远和杨蕾身上扳回一城,可如果慕君一次性完成他们三个人的任务,在欧区牢牢地站稳脚跟,就算能把另外两名华区歌修打得落花流水,也动摇不了慕君的地位,更别提在慕君扶持下的何家。

唉,劳拉叹了口气,目送灯光下的慕君从后台走到舞台中间,她半挎着一把吉他,坐在工作人员帮忙带来的高脚椅上,将吉他搁在大腿上,调整好话筒的位置,左手按在吉他弦上,右手一个扫弦,划出叮叮当当的音符。

她这是要干嘛?

就连华区来的何灵几人也是一头雾水。

她还会弹吉他?

守着信号不好的直播,华区围观群众也一脸懵比,她什么时候学会的?

不过吉他入门本来就很简单,剩下的就是自己练,慕君既然敢把吉他搬上舞台,就应该能拿得出手……吧?

柔和的浅色灯光下,慕君坐在高教凳上,身子微微前倾,浅浅地鞠了个躬,何灵三人身子一震,来了!她要开始装逼了!

一小段跳跃的吉他声毫无预兆地响起,一小节、两小节、三小姐,观众们还没准备好,便听到这三节乐声再次重复,跟着这段乐声响起的还有……还有……

“什么?”

“什么鬼?!”

“我去!”

“whatthehell!”

还有慕君的歌声!

她的歌声与吉他声严丝合缝,好像一起在吉他上跳跃。

她不是在跟着伴奏唱,而是一个一个音阶地与伴奏同步歌唱。

欧区人民和他们的小伙伴都惊呆了Σ(°△°|||)“啦啦啦啦啦,嘟嘟嘟嘟嘟~”

一边快速地弹琴,一边合着琴声唱歌,还能跟乐器唱得一模一样,这,这真的是音乐?

当然是音乐,西蒙激动得差点站起来。

这就是传说中的人声爵士啊!

领先现在欧区乐坛至少五十年的人声爵士!

在爵士圈,一切人声都是乐器的伴唱,而有的歌者便提出来,能否把人声也当做一种乐器,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且不提其它,乐器的音域便是人声所不能及的。

但是,慕君好像冲破了那层不可能,把存在于想象中的人声爵士化为了现实。

“全程高能!看得我目瞪口呆!”

“麻麻这里有吉他精!”

“完美的节奏!完美的音准!歌声和吉他声重叠得天衣无缝!这特么就是唱功的极致啊!”

“我不知道说啥了!总之膝盖给你!”

“不懂你们说的什么技术含量,不过听起来很吊的样子!”

这哪里是唱歌,这分明是炫技!

难道,慕君已经练到绝对音准的地步了?还是说,她的天赋自带绝对音准?

乐评人john:各位还不知道这首歌的技术含量在哪吧:)我懂,首先是音准,我就说一个事实,有很多歌手,哪怕每天跟着钢琴从低音阶唱到高音阶,都没办法做到每个音阶都与钢琴的音阶一模一样,你听着好像一样,但把你的音和钢琴的音重叠起来,总会有那么一点点偏差。

爱歌人v:能唱这首歌,就说明慕君的音准已经到了整个乐坛最顶尖的水平,每个音都和吉他一模一样,而且在那么快节奏的小调上——据我耳测,她在八秒内连续唱了二十多将近三十个不同的音符——能跟得一模一样,不仅说明她的音准已经相当于绝对音准,更说明她神一样逆天的节奏感,我不知道她练了多久,不过很多一两百岁的前辈都无法练到这种程度,我这么说,你们懂了吧?

lily:懂!意思就是慕君是天才!

爱歌人v:你可以这么说[擦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