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介意个鬼!
被人看的又不是他!
陆安森冷着脸:“站这里别动!”说完,迅速转身出了书房。
至于他去哪里?
程朗知道,必须是卧室。
心是口非的家伙,明明心里在意的要死,就会装。不过,他爱死了这种装模作样,简直呆萌可爱极了。
恩,跟他家莎莎一样。
程朗一边想,一边弯腰抱起围着自己脚踝打转的莎莎。
鉴于莎莎已经跟他问了好,出于友好礼貌,他们就算是朋友了。
“莎莎,你好,我叫程朗,朗朗乾坤,前程似锦的程朗。你听懂了吗?懂得话,点点头。”
莎莎怒瞪眼:主人,我逮着一只深井冰!
程朗见她不点头,自言自语着:“好吧,就知道你不会配合。”语罢,用手按下莎莎的头。按罢一次还觉不够,又按了一次。
莎莎怒瞪:尔等凡夫俗子,竟然敢乱碰本汪的贵头。
程朗用手强行按了两下莎莎的脑袋,笑着点头:“恩,听懂了就好。那么,以后我在的时候,不要围着他打转。否则——哼哼——”
莎莎怒瞪:汪汪,这只深井冰,好黄好暴力。主人,快救本汪!
程朗跟莎莎斗智斗勇了三分钟,陆安森拿了件白色衬衫回来。看到他跟狗交流感情,唇角微微弯起一个弧度,便把衬衫递了过去。
衬衫很新,衣料精致、做工精细,标牌还没拆。
其实,他穿过的,也没关系。
程朗心里有种迷之遗憾,然后,把莎莎放下来,接过衬衫,当着陆安森的面就开始脱衣服了。
陆安森气的脸又黑了,看他动作,手握的咯吱咯吱响,这祸害不趁早弄死,他早晚死他手里。
程朗不知陆安森心中所想,动作坦坦荡荡,脱了衬衫,露出漂亮的胸膛,以及窈窕的小蛮腰。
很少有腰细的男人,程朗就是其中之一。
也许,因为他本来就是偏瘦体质,也许是他长期练瑜伽的原因,他的腰细的跟女人有的一比。
陆安森转过身,手背上的经脉动了动,连带着手指也在动。
如果有人看到,或许隐约能猜出,陆安森很想摸摸那小蛮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