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1 / 2)

重逢半年,正式在一起三个月。

同居也都同居了,天天睡在一张床上。

无数个晨昏,说起来像这样偷偷看到程彻安静的睡脸,也早就不是一次两次。

为什么,始终都看不够?

又为什么,他家彻彻总是能那么让人心动的好看?

赵清嶺是真的,很喜欢很喜欢很喜欢看程彻的脸。

不仅爱看,而且每一次这样细看、描摹时,都真心觉得自己走运。

真心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么些年,都没有别人发现程彻这么个超级大宝贝。

更是无论如何都想不通,高中时的自己,究竟又是为什么会对这样一张极端诱人的脸视若无睹的。

赵清嶺按说,这辈子见过的帅哥也不少。

可惜绝大部分都是第一眼惊艳,之后越看越乏味。

从来没有觉得谁像程彻一样帅得低调奢华有内涵。乍一看并不怎么显山露水,可越看越耐看,越看越让人觉得帅到惊心动魄、天上有地上没有!

眼前,睡着的程彻摘掉了黑框眼镜。

他戴眼镜时和不戴眼镜,其实给人感觉长得并不太一样。

黑框眼镜加持的程彻,更偏向于浑然天成的优等生禁欲气质。低调、内敛、稳重。

……总让人忍不住就想要逗逗他。

在大庭广众下突然牵他的手,或者偷亲他一下什么的。

让他从那种一本正经的严肃里骤然炸出毛来,露出不一样的慌乱。

当然,每每这种时候,赵清嶺总会被愤怒的程彻追得抱头鼠窜,并在回家之后接受严肃的训话,可下一次还是要乐此不疲继续手贱。

像这种无聊的游戏三个月来玩了一遍又一遍,一想起还是会忍不住笑出声来。

……而睡着的时候的程彻,则会把眼镜取下来。

没有了黑框的遮挡,更能看清他端正的脸。

程彻的五官除了高挺的鼻梁之外,其它其实算不上多完美——皮肤不白皙也不细腻,嘴唇也偏于黯淡无色。眼眶更是略微深陷,还被眼镜架常年压出来了淤青的小凹痕。

加上劳累熬夜的痕迹,整个人常常会显得憔悴、气色不好。

但,就是这种微妙的小疲劳、小脆弱,偶尔的小阴沉。

……对赵清嶺来说,才他妈是真的要命!

就,谁喜欢完美啊?

谁喜欢皮肤细腻、身娇体软、唇红齿白?

谁他妈爱喜欢谁喜欢去,反正赵清嶺是看了就烦!

拜托,天生的红唇还有什么意思?

难道不是本来没颜色,得被他咬红、咬肿,才比较有成就感?

同理,天生就身娇体软还有什么玩头?

非得像他家这个一样,能他妈暗恋你十年到头一句话都不说,表面上无波无澜内里固执得像一头野驴——这种男人撬开他的壳,rou躏他让他哭出声,才他妈的叫带劲!!!

身体里的血,莫名随着妄想开始沸腾。

……突然,就很想找个什么机会,惹他,欺欺负负他,然后真的狠狠蹂lin他、弄哭他!

然后再好好哄他、疼他、宠他。

“……”

艹!!!

糟糕糟糕糟糕!赵清嶺瞬间有些慌,赶紧拍拍脸颊自我反省——他这是怎么回事?终于要犯病了吗?

压抑了那么久的神经病,终于再度病发?

但是,就算再怎么神经病,也不能去欺负的彻彻啊!

就,忍住啊,千万别!

彻彻那么认真、那么钻牛角尖的人,欺负他他是一定会受伤的!

他明明那么爱他!

说好的真爱战胜一切脑残呢?

……

然而,古人又云,脑残无药可医。

赵清嶺正陷入深深的自我厌弃中,空姐过来问:“先生,喝点什么吗?”

赵清嶺赶紧点头,他急需酒。

一醉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