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1 / 2)

象耳百思不得其解。补充一个设定,因为没有时间的观念,所以他们只能从自然现象之中约定时间,

所以我就用了动物的迁徙来定时间。就像是农历之中以布谷鸟来定农时一样。

二十四节气其实每一个节气都分成十五天,每五天就叫做“候”。比如立秋:一候凉风至;二候白露生;三候寒蝉鸣。

写的就是立秋的自然变化,很有意思。

我曾经写微,想按照二十四节气每一候来写段子,按照节气写四时变化,可惜很快就弃了,有点遗憾

第一百一十四章 舍我其谁

逛街,永远是女人最大的乐趣。

当然,罗琦还能够在论坛系统里面浏览商品,可惜的是,因为收获的好感积分太少,她到现在,除了买回来一只大爷脾气的鸟,别的都只能看看,囊中羞涩。

说实话,罗琦怎么也没有想到,在这个时空里会存在集市和商品这些东西。

虽然人类已经经过了百万年的进化,可是他们和野兽的区别,也不过是身上多了一件从别的动物那里扒下来的兽皮,手里多了几件打磨的石头和火把而已。他们同样每天为了食物奔波,绝大多数部落,一天不出去,哪一天就要挨饿。

这种情况下,他们还能拿得出什么商品吗?就算拿出来了,又能交换什么呢?

兽皮、食物和石器,这肯定是每一个部落都不嫌多的,可是同样的,这些东西每一个部落都有,还不至于辛辛苦苦的背过来交换。

论坛里的玩家不乏站在高处对这些原始人类大加抨击的,在她们看来,这些用了百万年才学会将石器从打制升级到磨制的原始人,实在和另一个时空里分分钟上天入海的人类难以说是一个物种。虽然理智上知道进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情感上,不少玩家是倾向于将他们看作次一等的人类,甚至是会学习说话的猩猩看待的。

猩猩也会做买卖吗?

罗琦倒是和这里的人相处的融洽,也知道石洞人“竹筒换食物”的把戏,但是她一直认为这是个例,从来没有想到,原来在三万年前的原始社会里,还会存在着这样的用于商品买卖的集会小路。

确实是一条小路。

一条因为人来人往走动而被踩踏出来的黄泥小路,路的两边都是淹没足背的青芒草叶。

而此刻,这些青草早已经被一个个不速之客占领。

这条只有一寸来宽的羊肠小道两边,是一个个“流动摊子”。

说是摊子,其实也就是几个人,随随便便的把东西放在草地上,也不吆喝也不喊价,就这样蹲着,看来往的人有谁停下脚步,然后两个人就开始交谈怎么交换物品能双方都感到满意。

有两三个人守着的大摊子,这个就属于部落对外的“贸易窗口”,而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那儿的,多半是个人的“生意”了。

这些“商品”的种类并不多,别说宫斗商城,就连一个普通的小商店都可以毫无悬念的碾压,不管是数量还是种类。

摆在草地上的,大都是兽皮和磨制的石器。因为不能离开这座山出去打猎,所以各个部落的食物都比较紧张,所以没有部落将食物拿出去作为商品。

相反,那些想要将石器和兽皮“卖”出去的部落和个人,却希望可以用食物来交换。

不时有人走在这个狭小的道路上,和两边的“摊贩”交流,他们拿起地上摆着的石器或者兽皮,点着头或者摇晃着脑袋大声评价,但是大多数情况下,交易并没有发生——他们可不会用宝贵的食物来交换这些他们并不紧缺的东西。

除非那件物品好到他们不得不心动。

“豹爪的这个石矛,就是在这里换回来的,用了一整条鹿腿和一张鹿皮。”虎牙在一旁解释。

他说的,就是豹爪的那一把黑色燧石做成的石矛,远比普通石头做成的矛头坚硬,是豹爪最为心爱的宝贝。

像这样宝贵的石矛,当初可是引得不少人心动,最后还是豹爪凭借自己部落首领的特殊身份,从大家的口粮中生生掏出了一块,才拿回了这个石矛。

如果换做平时,当然是一个大便宜,可是当时只能呆在这个山上,缺少食物,小河人可被饿的不轻。

也是因为参加大河集会需要忍饥挨饿,而小河部落因为过去的冬天里得到石洞部落的援手,所以人口并没有如何减少,所以按照惯例还是隔几年参加一次大河集会,这一次就没有来,所以豹爪也就失去了在别人面前炫耀他那把黑色石矛的机会。

说实话,罗琦每次看到那个黑色的石矛,再看到石洞人的羡慕,就觉得炼铜炼铁的大业刻不容缓。

但是蛋疼的是,石洞人的地盘上好像并没有什么金属的矿藏,不管是铜还是铁,首先你得先找到原材料嘛。

所以,必须要交好各个部落,扩大领地范围,最起码,也要先弄清楚周围部落的地盘上有没有铜铁的矿产。

除了石器和兽皮,还有一些零碎的小东西,比如漂亮的动物牙齿,用骨头磨成串起来的骨珠项链,华美漂亮的长鸟羽……

和石器兽皮相比,这些小物件似乎更受欢迎。

罗琦看到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蹲着和卖东西的人比划了好一会儿,最终用了自己带着的那根石矛,换回了几根漂亮的蓝色羽毛,那种蓝色及其鲜艳,犹如罗琦曾经见过的深海颜色,而且色泽感颇强,在阳光下折射的光芒有几分金属般的质感。

少年拿到羽毛后,立刻兴冲冲的将这漂亮的羽毛用藤条固定好,装饰在了自己的头上。

而周围的人,一个个的眼睛里都带上了羡慕。

“这是?”

豹爪已经习惯了罗琦在某些方面上的“无知”,他解释道:“大河集会就要开始了,打扮越漂亮的人越受欢迎。”

“我知道了。”罗琦暗骂自己糊涂,不知不觉里,她又将上一辈子的观念带入了这个时空:

在另一个时空里,也存在着相亲,相亲的时候男女双方也会尽心尽力的打扮自己,以求给对方一个良好的印象,但是除非热爱杀马特风格,不然男性不会用花里胡哨的鲜艳颜色来装饰自己。

但是这里是石器时空啊,人们追求的就是鲜艳啊夺目啊,越夸张越好,你头上的鸟羽毛越多越漂亮,你脖子上挂着的骨头项梁越长,越能说明你们部落的生活条件好——有这么多动物作为原材料,还有这么多闲工夫磨骨头作为饰品。

“不行,我们也得好好打扮那群倒霉孩子。”罗琦还指望着石洞人多多“招妻纳婿”呢,当然不会让他们在个人形象上失分。

至于怎么打扮?

眼前虚拟的论坛界面上,一场前所未有的全员讨(si)论(bi)正在进行。

之前罗琦的几次求助,不管是救兵治人,还是制作衣服,织网捕鱼,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所以讨论的范围始终固定在某个区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