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1 / 2)

囊中锦绣 木三观 2808 字 2天前

三叔想了一下,觉得自己讲得也不是很大声。

然而,大嗓门的中年男人永远不觉得自己讲话很大声,三叔说的还真的挺大声的,由于病房的门没有关严,因此站在门外的刘易斯便听到了这么一句话。

事实上,刘易斯并非有意偷听父亲和三叔说话,他原本只是想要来探望三叔。

刘易斯却没想到碰到了这么尴尬的一幕。此刻他也不可以推门而入。按照礼貌而言,他应该默默退开,然而这个话题却让他无法保存礼节。他只能像木头一样,站在了门外听门缝透出的谈话声。

他又听见三叔声如洪钟地说:“这事情如果只是那个淫妇临死前给你戴的绿帽,那就算了。毕竟谁也不好意思跟你个死人计较,你说是吧?那如果,你儿子不是你的儿子,这事情是不是要追究一下?”

老刘听他这么一说,整个人气的发抖,心脏怦怦的跳、像有马跑过一样急蹄疾风:“你在说什么?什么儿子不是儿子?”

刘易斯的心也是噗咚噗咚的,又凝神听着三叔说:“之前我在一个酒吧泡妞,见到了一个男公关,他说他以前是在晚照的里面做公关的。他认识你老婆那个奸夫,原来那个奸夫和那个淫妇居然是初恋,是因为杜兰特家里人看不上那个奸夫的身份硬把人家拆散了——”

老刘紧闭双唇,不发一言。

三叔却又絮絮说道:“你还记得吗?杜兰特有了刘修斯的时候还没跟你结婚,她是在法国生的孩子,那个医院又有事他们杜兰特家开的。现在联想一下,难道你一点都不疑惑吗?”

老刘听了这么一句话,立即差点就高血压发作:“你、你可不能这么乱说……”

三叔见老刘这个反应,又叹了口气,说道:“我自然知道不能因为一个男公关喝了酒多说两个故事,我就怀疑老修不是你种,是吧?我就找了私家侦探去查这件事情,一查不得了,我拿了他的样本去做比对dna。结果,你猜,怎么着?”

老刘并没有说出自己的猜测。但是,他的反应说明了一切。老刘头顶的头发都要一根根地竖起来了,像发芽的土豆一样。

门外的刘易斯一颗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三叔又说:“我知道你的心里其实还是疼老修的,你觉得他是你的骄傲,所以他把你的位置拿走了,你也是愿赌服输。我们也是一样的,就算他性子不好,但念着是你的儿子,我们做长辈的也都宠着他。但如果他不是你的亲儿子,那这件事情就是另外一个说法了。”

老刘颤抖着发白的嘴唇问道:“dna结果怎么样?”

他的眼神没有光芒,仿佛在等待死亡的宣告一样。

三叔沉声说:“检测结果证明你跟他不是父子。”

明明早已猜到,但听到结果的时候,老刘还是差点晕倒在地。

三叔又说:“可能我跟别人在讨论这件事情的时候说漏了嘴,又或者是那个私家侦探做事情不谨慎,似乎让狗杂种给知道了。他找人去那个dna检测所里面问过这事情,之后不久我就从马上摔下来了,你觉得这件事情会跟他没关系吗?”

老刘气得牙关咬紧,下颔都因为过度用力而产生了细微的疼痛:“这个忤逆……”“忤逆”这个词说到一半他便说不下去了——他现在发现,这个人可能根本就称不上忤逆不孝——他妈的根本都不是自己的儿子啊!

他竟然白给别人养了几十年的儿子!还几乎把整副家产送给他人!

简直是愧对列祖列宗!

他确实万万不敢想!

这件事情对老刘的打击是巨大的——他根本无法接受这样的变故,这打击比被自己的儿子篡位要大多了!

他仍然不敢相信这个事情,还问:“你那个诊所靠不靠谱?你那个私家侦探是真的吗?”

老刘这么一句句的问,三叔也一句句的答:“真的……靠谱……真的靠谱!”三叔一拍膝盖,说:“你要不相信不如自己亲自去测一遍!”

老刘却说:“若你说的是真的,修斯知道你有了疑心才对你动手,那他肯定也对我有了防备了呀!这事哪有这么好办?”

“一个人的防备心,确实可以影响很多事情,但却改变不了铁一般的事实,”三叔沉声说,“如果你真的想要做一个明白人,而不是一个糊涂鬼,你更应该想办法去查清真相。”

老刘的一生之中遇到过很多变故,但是没有一个比这个对他而言打击更大!

因为无论他怎么骂这个儿子忤逆不孝,但还是觉得这个儿子是自己的骄傲。

如果这个儿子不是自己的儿子,那他真的恨不得一死!

他原本已想着整盘生意传递与他!

毕竟如果这不是他的亲儿子,那他就只剩下刘易斯这个同性恋,又没有头脑的废物点心了!

刘易斯并不知道此刻父亲的心理活动。虽然他大概能想象父亲一定相当恼恨,但以他按照常理的推测,他认为父亲应该会相当的恨母亲及兄长,但他却完全没有想到父亲连自己也一并恨上了。

老刘感觉愤怒,自己一生英明还没生的一个好儿子。

他甚至想,现在再去生,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某程度上与老刘一样,刘易斯的心中也是波涛汹涌起伏不定,这个事情如果是真的话,确实颠覆了刘易斯对自己人生与家庭的许多认知。他一直觉得母亲是最好的贤妻良母,却不曾想到,他那贤良淑德的母亲居然有这样红杏出墙的行为。不过,逝者已矣,他也是无从置喙。

对他此时的人生影响最大的可能是刘修斯的身份。

刘易斯不知道自己究竟该如何面对刘修斯。

那个上午,刘易斯并没有如计划那样子去探望三叔的病情,而是抱着百合花悄悄地离开了病。没想到,刘易斯在楼下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刘易斯的胸膛立即如同被棒槌击打的鼓面一样砰砰发出响亮的声音。刘易斯恍惚的说了一句:“哥……”

刘修斯今天大概也是来看病的,穿得相当的低调,但又不失隆重,身上是一件双排扣的真丝西装,脚上穿着一双扣环镶嵌的真皮鞋。这样子看来,刘修斯真的是相当的利落大方、英俊潇洒。

但是,刘易斯胸中却有满着复杂的情绪,使他无法好好欣赏刘修斯的优雅气度。

刘修斯察觉到气氛的微妙,淡淡一笑:“为什么从病院下来手里还仍然拿着花?难道是三叔又说了什么让人难堪的话,至于你手上的花都送不出去、就败兴而归了?”

不得不说,刘修斯观察入微,他这个推测也合情合理。甚至说,他的推测从某种程度而言是正确的——三叔确实说了十分令人难堪的话,也是这些话,导致刘易斯无法将手中的花送出去就败兴而归了。

刘易斯觉得自己的脖子像是生锈了一样,明明是要点头那么简单的动作却让他感觉颈椎负荷不堪。他极其僵硬地点了一下头:“可以这么说。”

刘修斯缓缓走到刘易斯的身边,伸出手指拨弄了一下刘易斯怀里那纯白的百合,语带怜惜的说道:“真是可惜,这么漂亮的话却没办法送出去。不如送给我吧。”

刘易斯愣了一下,说:“我还以为哥不喜欢这些花花草草的东西。”

“确实是不喜欢。”刘修斯看了看刘易斯的脸,笑道,“不过,今天这束很好看,我就忍不住觉得喜欢了。”

刘易斯有些意外对方会这么说,一下子呆住了,任由刘修斯伸出双手直接从自己怀里抱走了这么大一束百合花。但是,刘修斯手腕上的纯银浮雕袖口擦过了刘易斯胸口的时候,触感是很明晰的,可能是因为刘易斯身上的衣裳太单薄,也可能是因为浮雕袖口在空气中过久、以至于太过冰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