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1 / 2)

[综]女主难为 满地繁华 3279 字 1个月前

一个人若是知道这十足的危险,又十分珍惜自己的命,还懂得享受,又有如此高的身价,还能为了谁而抛下这一切,那这个人心可太热了些。

胡铁花为了全书斋一句话便二话不说奔赴而来,表现得热情得颇为肉麻。而姬冰雁看似薄情,却比一腔热血的胡铁花,准备得更为周到,更为妥帖,他什么都不说,全书斋却什么都懂了。

朋友似他们三人,却也是已足够了。

虽不满他们对待女性的态度,但于凛凛心中还是承认,这两人都是真汉子,全书斋能有这样的朋友,自然是因为他对朋友,从来也是这样的。

所谓朋友,若是不用说出自己的想法,对方却已经了解了一切,那无疑已是极好的了。

出关之后,马车几乎是昼夜不停地在赶路,全书斋等四人还能在马车里歇歇,但那赶路的车夫小潘和管牲口的石驼两人却几乎是没有休息的。

于凛凛惊讶于这两人可以昼夜不休,又被姬冰雁要求着不能下马车,有时便往马车边坐着,与那小潘聊聊天,这小潘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天南地北的方言都会说,还有许多故事可讲,还真是无聊时最好的聊天对象。

有个美人在旁,小潘更是使出十分的劲头来。

胡铁花对于这个不怎么熟悉的苏蓉蓉表现得有点拘谨,尤其是对方还相当看不上自己,胡铁花更是恨不得换个马车,但有全书斋在,他这点拘谨已是变成了幸灾乐祸。

毕竟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看见全书斋吃瘪的。

全书斋摸了摸鼻子,对于这种状况也很无奈。于凛凛平素也喜欢安静,或坐在马车里静静地看书,或是同小潘聊聊天,却从未见她与自己多说几句的。

他虽不通天南地北的方言,但见过的事情也是多得多的,若说是故事,他不知有多少故事可讲,不知有多少奇人异事藏在肚子里,却也没见于凛凛来找他说个几句的,主动凑上去又像讨了个没趣似的,还真有些不尴不尬的,也难怪胡铁花看了幸灾乐祸。

四人闷在这马车里,除去三急之外,还真少有下马车的,就这么过了数天,就连喜静的于凛凛都觉得有些憋闷了,他们四人终于到了沙漠的边境。

在沙漠边缘的小镇,站在这客栈门口,四人望着那无边的沙漠,心头都提了口气。小镇上只有三五户人家,惟一珍贵之物就是那口井。

姬冰雁以比酒更贵的价钱买了十几大袋羊皮袋清水,又以比猪还便宜的价格,将这几匹马卖给了小镇上的住户们,却放火将那仿佛哆啦a梦百宝袋似的大马车给烧掉了——这是他的心爱之物,带不走,宁可毁去。

四人打扮得与任何一个普通的行商客旅没有两样,于凛凛更是扮作了男装,不过在这沙漠上,为了阻挡刺人的风沙,女装与男装都是裹得严严实实,也着实没太大的区别了。倒是石驼,扮作了蒙人的装束,用宽大的白布缚在头顶,只为了遮挡自己的面目。

他们四人在接近黄昏时进入了沙漠。

可就算是这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也是非常热的,于凛凛都有些怀念在海上的日子了,潮湿的水汽总比这令嘴唇都快要裂开的干燥、风沙,还有这热出满身汗的天气可好多了。

但正因为自己是女子,于凛凛对这炎热一言不发,反而是胡铁花,坐在骆驼上热得摇摇晃晃的,像是随时要倒下似的。

只有石驼,跟着骆驼一步步地走着,仿佛周围的环境对他毫无影响。

这样的人,从来都是令人肃然起敬的。于凛凛虽经历得多,却总想着让自己过好一点,所以为此才找自己感兴趣的事情来做,为一个目标努力在奋斗,像石驼这般坚韧的,世上着实已太少,便是她,也自认不及。

而自己做不到的,别人能做到,怎么能不令人心生敬意?

太阳未下山时是热得令人几乎忍不住想把身上的衣服全部脱掉,而太阳下山后,随着夜深,寒气越重。姬冰雁找到个避风的沙丘后,将帐篷搭了起来,然后生起了火来。石驼让骆驼将火围了起来,挡住火光。

火上煮着一锅热菜,几人围成一圈。锅里是切成薄片的牛羊肉,撒着葱姜和胡椒,没煮多久,香味就从锅里溢了出来。

胡铁花这才像活过来似的长出了口气。

这沙漠的夜晚太冷,即便酒量浅如于凛凛,也喝了几杯酒暖暖身子。不过酒量浅也有酒量浅的好处,几杯酒下肚,于凛凛的脸颊就红了起来。

全书斋见得多了于凛凛的冷脸,这模样少见得的可爱,心中像是被挠了一下,不由想着酒可真是个好东西,之后不如也多给她喝几杯酒好了。

不过想到于凛凛对车夫小潘都能以微笑待之,可见并非天生冷淡的类型。她似乎对谁都挺礼貌有加的,对胡铁花之前“拐带女子”的行为不悦,却也并不表现在脸上,表现出了足够的大家气度和良好修养,对姬冰雁更是神态温和,即便姬冰雁冷言冷语,不善言辞也不为杵,比之胡铁花更为温和。

反倒是对他全书斋,经常连个笑脸都欠奉。

全书斋摸了摸鼻子,不由苦笑。他做了什么惹得她不开心吗?本还以为她向来看不惯他,所以都有些习惯了,不过这与姬冰雁,甚至是胡铁花对比起来,他这待遇也太糟了。本来因为这沙漠热得要命又冷得痛苦的胡铁花都心情好多了,因为可以看全书斋吃瘪,有比他心情更差的,想着,胡铁花都乐不可支了。

趁着于凛凛喝了少许酒的眩晕,在进帐篷睡觉之前,全书斋抓过她的手,就将于凛凛拉到了沙丘后。

沙漠上虽冷,但这漆黑夜空上月亮却又大又明亮,实在十分美丽。眼前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月光融融,于凛凛脸颊晕红,侧脸氤氲在月色中,柔和了一向绷紧的下颔线条,有如邻家少女似的亲近可爱。

全书斋被她难得的容色诱惑,忍不住更靠近她,紧挨着她坐着。

于凛凛垂着手似乎没注意他的动作。

全书斋摸了摸鼻子,苦恼地想着该怎么开口,一时有些静滞。

“自无花那件事之后,你好像更讨厌我了,是我的错觉吗?”全书斋口吻有些苦涩。

于凛凛这才像是被全书斋的话所惊醒似的,抬眸凝视着他。不知是否是因为喝酒的关系,她睫毛轻抬,半阖着眼,眸中漾着盈盈波光,美酒似的清亮诱人。

“我最讨厌,”于凛凛轻启朱唇,嗓音轻柔如砂糖划过舌尖的口感,软甜的苏州口音。她半边脸都仿佛浸在糖霜似的月光下,清丽无双,说出的话却很是残酷:“不遵守约定的男人。”

全书斋怔然。

于凛凛冷冷道:“我在大明湖畔的风雨亭等你,你却没按照约定前来,我差点死在无花手里……不,不该说是‘我’,是苏蓉蓉。即便你不爱她,也不曾把她当成重要的亲人吗?”

仿佛是触到了月光,她眸中那盈盈波光便结成了冰,全书斋忽而打了个寒颤。

☆、第161章 壹肆玖夜色动心

于凛凛这话极冷,全书斋颇为苦涩地揉了揉鼻子,一时竟说不出话来。他本是下意识想反驳的,反驳他并非故意如此,只不过当初任慈的夫人秋灵素危在旦夕,恐怕会被灭口,而她手上则掌握着凶杀案的线索,若是秋灵素这条线断了,那南宫灵也只是可疑,而真相则会被掩于沙尘中,再不得而知。

全书斋本是想如此反驳的,但在撞上于凛凛看过来的似笑非笑的表情时,他想说的话便无力地咽了下去。

无论再说什么都不过是借口,无论再说什么,都已经更改不了他确实违背了约定,将她一个人置于危险之中的事实。

他从未想过此时的蓉蓉是由第二人格主导,她可能压根还不熟悉这个江湖,而他,就将这样的她丢在腥风血雨中——很大一部分还是因为他的缘故而引来的腥风血雨。

说得好听点是全书斋一向都率性而活,说得难听点,他这一生风流债无数,像只翱翔在天际的鸟,飞上很久才会停上一停。而苏蓉蓉,总会等在他停泊的港湾。所以,不知不觉,他习惯了。习惯了被苏蓉蓉迁就,习惯了让苏蓉蓉等待,习惯了被苏蓉蓉包容。

他的生命多姿多彩、色彩斑斓,苏蓉蓉却在日复一日地单调中,帮他洒香,帮他调查,帮他做人皮面具。他教会她易容,而她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替他将所有类型的易容人物资料都准备了一份,如此细心而妥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