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尘萧就已经坐在了角落里,因为背着明涯,明涯没有注意到,但明子尤和莫洵楼是看见的。
“我喜欢的人,最近两年才来到明家的,她是一个设计师,在c市颇有名气,喜欢桐花,因为明家那片桐花林,她选择了来明家工作。”
“老爷子很喜欢她设计的东西,的确她的天赋是出众的,再加上自身后天的努力,如果能让她和那些国内顶级的设计师一起学习,不出几年,她的成绩就将有目共睹。”
“我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喜欢她了,丫头长的讨喜,性格温顺,偶尔会炸毛,唯一遗憾的是,她喜欢的人,并不是我。”
听着明涯缓缓的将陈年往事道出,明子尤眉头皱了起来,这些事情,他为什么要着重讲出来呢?
“一年多以前,我在明家得知了她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我很伤心,再之后,她有了身孕,我不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我决定给她幸福,所以家里有个外出的合同,需要去很久,我就让老爷子将我派了出去,等我回来的时候,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明涯似乎没有想要停下来的意思,但是此时,明子尤已经猜到了一些什么。
“她死了,我回来之前她就死了,一尸两命,尸体迅速火化,我甚至连她的尸体都没有见到。”
明涯的语气中带着惋惜,这个时候,明子尤眼中一亮。
“你喜欢的人,是季桐桐?”
明子尤惊讶极了,怪不得刚开始的那一天,说起季桐桐的时候,她就觉得明涯脸上的表情不对。
明涯点点头,他喜欢的人的确是季桐桐。
“从传出来季桐桐和你哥在一起之后,我心如死灰,我虽然不喜欢你哥,但我知道,只有让桐桐和你哥在一起,她才会觉得幸福,所以在我认为该放弃的时候,我借着签合同的机会出去散散心,那个时候,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快要三个月了。”
明涯说着,眼角都湿润了,他的确爱惨了季桐桐了。
明子尤这个时候,对明涯倒是有了一种难以言说的佩服了。
所有人都说,喜欢一个人最高的境界是放手,让对方幸福,可是有多少人能真的做到放手?明涯这个人,能在那个时候那样想,真真正正的放季桐桐幸福,在明子尤看来是非常了不起的。
至少,她做不到。
如果,如果莫洵楼有其他喜欢的人,却还和她纠缠的那么深,她一定会杀了莫洵楼的。
“起初我也以为放手是让桐桐幸福,那之后我才发现,放手,只是让桐桐更早的走向死亡。”
“我回到明家之后,桐桐没了,明允失踪,一切的一切,就发生在短短两个月,你知道我有多心寒吗?”
“我迫切的想要找到明允,我想要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可都是徒劳,明允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哪儿也找不到,直到一个月前,你带着明允的骨灰回来,我才知道我是彻底的找不到明允了。”
明涯眼中带着受伤,明子尤有一瞬间有一种感觉,她不应该逼着明涯将这些说出来的,明涯此时的表情,像极了当时明允的表情。
她忽然觉得她做错了。
明涯大概看出了她的心思。
“你不用觉得于心不忍,毕竟,是我要和你合伙,至少,要让你了解那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