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5章(2 / 2)

破茧 恪纯 3586 字 9天前

就像竹子一样,前四年的时间仅仅长了三厘米,但在第五年开始以每天30cm的速度疯长,仅仅用了六周的时间就能长到15米。人生亦是如此,在漫长的扎根期里你只能苦苦煎熬,养得深根,有朝一日才能枝繁叶茂。

隔天下午,他们就开车回去了c城。我执意请他们吃了一顿简单的午餐,是省城当地的特色小吃。我无意中发现了那家小店,所以带他们去尝了尝那种味道。

这一顿大家都吃得尽兴,昨晚的话题都默契地没有提起,一起说说笑笑,一起谈论工作上的事情,然后,默契地挥手告别。

走之前,曲歌依依不舍地望着我:“注意身体,别太累了。这边早日找到得意的员工,培养好了你就回c城。”

“嗯。我知道。我已经在规划了。”我笑着说道。

“嗯。你放心大胆地在这边开拓,需要资金需要人员就跟我说,我们一起想办法。这边公司就麻烦你多操心了。”宋松说完,拍了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

“放心吧,领导,保证完成任务。”我冲他眨了眨眼睛,大家于是都笑了起来。

寒暄了一阵,他们这才钻进了车里。临走前,曲歌又探出头来:“你先回公司吧,我们看着你走。”

“我看着你们走吧。”我说。

“那我们就不走了。”他笑着趴在车窗上望着我。

“你们两有啊,真是……”宋松看着我们,无奈地摇了摇头。

“好,那我先回公司。”我不想在这事上过多纠缠,于是我转身,朝公司的大门口走去。

他们走后,我再一次把全部的热情投入到了公司的运营上。我先是确立了一系列的员工激励模式,每个人每天的工作表现直接与月底的工资绩效相挂钩。这么一来,大家上班的积极性空前提高。

我把之前做内训师的工作经验拿来借鉴,又参考了一些资料,提升了几个我认为有潜力的员工暂时作为各部门的代理主管,带着他们加班加点地把培训计划制定了出来,接着开始为每一批新来的员工培训,这样既能让新进的员工快速了解公司的情况,也能让新晋的主管们得到能力上的提升和培养。

公司渐渐步入了正轨,在上级员工对下级员工的有效驱动下,公司的运营基本上已经形成了既定的模式,我渐渐感觉工作的负荷度没有之前那么重了,这一支团队的初期建设,算是基本完成了。达到这个效果,比我预期的时间早了半年。

到了这个时候,我开始公平公正地从每个人的综合能力评估,把能够转正为正式主管的人员先转正,不具备资格的代理主管果断换人同时给他们提出意见让他们选择自我调整。与此同时,从总部过来的那一批人员我让他们自愿选择去留。让我意外的是,这一批员工里有一半人员愿意留在省城发展。另一半人员之所以选择离开,大多都是因为家庭在c城无法抽身所以才无奈回归。

我把这个情况回馈给了宋松,我们在电话里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讨论,最后他完全被我的说法征服,愿意把我现在的这一套管理模式沿用在总公司的管理上。因为我对他说作为精英员工最看重的三点,其实就是:能力能不能提升、工资能不能达标、有没有被企业重视。

这之后,我开始在公司里各个岗位上寻觅真正的精英人才,我的初衷是想打造一支核心队伍,这一支核心队伍是在哪怕公司运营不稳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坚守岗位、能够独当一面、能够为公司分担压力承担责任,并且最重要的是有能力承担责任的这么一批人。

和我相处久了,大家渐渐都了解到了我的品性和性格。我会有意无意地从一些细节去观察、发现员工的潜力。站在高处,有时候一眼就能窥破每一个人的基本个性。

我突然想到了曾经的曲歌,记得我刚进公司的时候,那时候我还是一个毫不起眼、甚至转不了正的小员工。可是,他作为总监却注意到了我,并且能够清楚地说出的我性格特点和身上所具备的一些品质。

我突然发现,无形之中他赋予了我一种叫做观察力的能力。到如今我站在同样的高处,不知不觉地运用同样的思维模式去考虑问题的时候,我才发现这种影响力的可怕。他何止是我爱情的启蒙导师,更是我职场的启蒙导师。想到这些,我突然发觉自己慢慢变成了曾经的他。而我想,他之所以看重我,一定是我性格的某些方面与他有着一种共通性。所以,他选择了我,他成全了我,我们最后能够相爱,我最终成为了他。

可是,恰恰因为这种要命的共通性,所以我们相爱却不得不分开。因为往往决定爱情的生与死的最重要的一点是互补,而并非共通。想到这里,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可是,又因为我们都是同一种人,我们的感情同样情长同样深沉,所以,我们不断纠缠,硬是在长达七年的过程中无法割断,哪怕我们彼此都经历了许多世事,哪怕我们的感情已经触底没有反弹的机会。可是那份情还是这样长长久久的以一种惊人的毅力不断延伸着,即使到了现在,我们依旧没有变得陌生。

2013年,微信开始流行。我开通微信的第一时间,他就加了我。而且,很巧合的是,他的微信名字叫做“静水流深”,而我的名字,叫做“细水长流”。又一次,惊人地巧合。于是,我很快心虚地把名字改成了“刘胜男”。

从此,他每天都会在微信上向我问好。每天早餐醒来、夜晚入睡之前,都会发来一句问候。

我偶尔会在微信上发出一些状态,有一次半夜脚心疼痛无比,我发了一个状态上去。没想到,他硬是开了三百多公里的路程,在凌晨四五点的时候敲响了我的房门,把药轻轻地放在了我的手上。

吃完药脚疼依然没有缓解,他陪着我等着黎明的到来。坐在小窝里的简易沙发上,他轻轻地问我:“胜男,你心里的坎过去了吗?”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我说:“还没有。”

他说:“没事,我可以一直等下去。”

“为什么?我这样的女人,值得吗?”我说完,撩起我后脑勺的头发,把我的纹身露了出来。

他一点都不意外。他说:“其实从他出现我就知道,你们迟早有一天会相爱。因为他身上,有我没有的东西。”

“呵呵……可是直到他离开了,我才知道,原来我对他有爱情。之前,我从没有一次那么认为过。”我自嘲地说道。

“我理解。人的一生那么漫长,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在形形色色的人中,总不可能只有一个心仪之人。”他说完,又关注了一下我的脚,然后问我:“还是很疼?”

“嗯。是。可惜,我和他注定有缘无份。”我说。

“别难过。人都逃脱不了死亡的命运。我曾经承诺过这一生要好好照顾你,之前我没有做到,让你莫名承受许多伤害。以后,我会好好地照顾你。”他又说。

“你完全可以找一个更……”我还没说完,他就直接打断了我:“你觉得除了你,这世间还有哪个女人是我能够再次爱上的,胜男!”

我听得一愣,心刹那碎开,被他话里的严厉和绝望给震住了。

☆、第九十四章 放下

后来,大概是药物的原因,我不知不觉就这样睡过去了。等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了沙发上,身上盖上了毛毯。一睁开眼,就闻到了一股菜肴的香味。

来到省城后,虽然房间里有做饭用的器具,但是因为工作太过繁忙,所以我一般很少做饭。家里,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飘出做饭的香味了。

脚底的疼痛已经减轻了许多,看来他买来的药药效不错。我从沙发上坐了起来,站起来,一瘸一拐地走到了厨房。厨房里,只见他系着我的围裙,正挥汗如雨地吵着我最爱吃的干煸豆角。

天气炎热,厨房里没有空调,他穿着淡蓝色的衬衫,衬衫的后背已经湿透。见我过来,他连忙说:“你躺着吧,马上就好了。”

“你去买菜了吗?”我轻声问道。他昨晚可是开了三百多公里的车,怎么不趁机睡一会儿呢?哎!

“是啊,早上起来就去了,找菜场找了很久,最后去乐购买的。”他说完,扭头冲我一笑,用手擦了擦头上的汗水。

我不忍心,走到房间里拿了一条新毛巾,又回到厨房递给他,我说:“擦擦吧,天这么热干嘛做饭呢,我这里设施也不齐全。”

“从没为你做过什么,让你尝尝我的手艺。”他笑道。

他见我一直站着,又催我道:“你快回去坐着吧,脚还疼吗?还疼的话我们去医院检查一下。”